2018年1-9月,江苏检察机关围绕“高质量专业化”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司法办案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是聚焦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1-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29556件43885人,同比分别上升8.5%和15.69%;依法批准逮捕23761件33663人,同比分别上升10.58%和17.34%。监督纠正不当减刑655人,同比上升63.3%,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27件,同比上升101.98%。
二是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精准履职。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犯罪46件63人,同比分别上升64.29%和61.54%;提起公诉53件77人,同比分别上升20.45%和18.46%。围绕推进污染防治,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61件476人,同比分别上升38.83%和49.69%;提起公诉999件2269人,同比分别上升4.61%和14.94%。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24件,同比上升24.53%,发放救助金807.5万元,同比上升42.3%,为“因案因害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
三是聚焦新时代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公益诉讼。1-9月,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388件,同比上升581.70%。依法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3件,同比上升372.10%,办案数据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四是聚焦提升办案质效不断更新司法理念。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在办案中注重打击与保护相结合,注重人权保障,注重法、理、情相结合。1-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3239人,同比上升44.28%;变更强制措施、释放2580人,同比上升41.6%。不起诉刑事案件3031件4577人,同比分别上升67.92%和73.5%。在办理昆山“8.27”案件中,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查清案件事实,正确引导舆论,开展释法说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