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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与修复并举 如皋市检察长深入一线精准办理污染环境案
2018-11-05 08:3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为有效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近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处长何玮,带领如皋市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前往沿江排污企业,实地了解涉案企业污染整治情况。

  今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办理了一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案件。犯罪查处了,环境修复了吗?这是萦绕在检察官心头的疑问。环境是否得到及时修复,不仅影响量刑,也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此,针对即将要提起公诉的4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如皋市院检察长孙亚、南通市院行政检察处处长何玮以及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赶赴海门、通州、开发区等地,会同当地公安、环保等部门实地查看涉案企业污染整治及生态修复情况。每到一处,他们都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员详细了解整治修复进展情况。实地查看结束后,相关企业负责人向检察机关、公安、环保等部门汇报了目前整治情况。

  孙亚检察长针对企业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指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涉案当事人及单位的赔偿、修复情况是量刑情节的重要考量因素,相关企业要按照修复方案加紧落实,相关部门要对修复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涉案企业负责人表态,将坚决配合各级政府做好修复工作。相关行政机关也表示,将时刻关注污染企业整治及生态修复情况,做好监督整改等后续工作。“办理污染环境案件,依托办案要求污染者对被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才是最终目的。”孙亚检察长表示。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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