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面印有“人民检察为民服务,化解纠纷促民和谐”的锦旗送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建国调解工作室”,这已经是今年这个调解室收到的第八面锦旗。
石桥镇张某与杨某因船舶停泊问题发生口角,后发生厮打,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经亲朋好友及派出所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建国调解室从矛盾症结入手,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
王建国,现任赣榆检察院建国调解室负责人,是一位从检近40年的老干警,2014年退休后,一直返聘在调解室工作。2015年以来,赣榆检察院依托“建国调解工作室”,坚持“法律为上、和谐为贵、调解为先、礼让为贤”的理念,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开展,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轻微刑事案件105件328人,成功调解102件317人,成功率达97.14%,调解金额1156万元,有效化解群体性上访23件,让百姓充分感受司法“温度”,所办案件无一上诉抗诉,当事人无一上访信访。
赣榆检察院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的基础上,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要求办案人员对轻刑案件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并有达成和解可能的,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
“主动建议调解不是当‘甩手掌柜’,而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一刻也不能松懈。”赣榆检察院副检察长车莲珠说,该院严格把好检调对接把好案件审查关。对案件范围、当事人意愿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案件是否适用对接。检察机关主动介入提供法律支持,全程监督调解的自愿性、合法性和公正性,现场监督案件当事人悔过与谅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检察机关根据案中受损关系修复状况、被害人的谅解程度、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向法庭提出从轻、减轻处理的量刑建议。
赣榆检察院涉检案件调解建立起联合调处、主动对接、心理疏导、帮扶救助和跟踪督导“五大机制”,努力提高调解质效。该院成立检调对接领导小组,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刑检、未检、民行、控申、调解工作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创新“1+1+N”联合调处模式,以1名调解员主调,1名办案部门青年干警跟班辅调,加上双方当事人律师助调,邀请人民监督员监调,形成全方位、多元化调处合力,提高调解效果。
对符合检调对接的案件,办案部门主动征求当事人意见,委托“建国调解工作室”调解,达到节约司法成本、消除当事人对抗情绪、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建立心理疏导机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双方矛盾较为突出、情绪化倾向较为明显的案件当事人,以及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创造双方面对面深入沟通的机会,解开心结,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处理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已聘请2名心理咨询师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取得良好效果。
检察机关还把检调对接与司法救助有机结合起来,对当事人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申请落实救助基金。三年来共司法救助42人发放救助金37.8万元。对达成和解、促成息诉的案件,自结案起1个月内开展跟踪回访,了解协议的落实情况,社会关系的修复程度。三年来,回访中跟踪调解新矛盾、新问题3件6人。
在赣榆检察院,并不是王建国一个人在战斗。该院还积极培育检调对接“五手团队”,着力培育办案好手、调解能手、释法高手、辅助帮手、救助妙手“五手团队”,团队人员各司其职,发挥所长,环环相扣,步步联动,有力推动检调对接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转变,实现检察调解的专业分工、高效办理。
而在实践中,通过“一对一对一”递进式传帮带,推出调解实案指导、调解技能传授、职业品行培养三种带教形式,形成不同层次、不同年龄干警有序接替、协作紧密的工作格局,实现团队效能最大化。目前,全院20余名年轻干警人随案走,定期去建国调解室参与轻微刑事、民事控申案件调解工作,不仅提升了办案水平,也培养锻炼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做好检调对接工作并不容易,但我们坚信,只要从“心”出发,依法办案,就一定能全方位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赣榆检察院检察长刘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