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素有“江尾海头”之称,是自上海溯江而上的第一座滨江城市,拥有长江自然岸线总长34.8公里,水域面积56.7平方公里。随着中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的出台,江阴这座城市正在立足自身发展,而江阴检察全方位助力打造的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带无疑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2016年以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共受理生态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12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已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1300余吨,复垦被非法占用的耕地近百亩,获得修复受损害水资源费用7万余元。
亮剑出鞘打击环境资源犯罪
位于长江下游、地处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中心的江阴港,是水陆交通、江海运输的重要枢纽。作为万里长江黄金水道上的一颗绚丽明珠,近年来,长江水道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屡禁不止。突出渔业资源保护,维护长江及内河生态平衡和水生物多样性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渔期,但仍存在不少非法捕鱼、电鱼现象,对长江流域的鱼类正常繁殖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2018年4月,无捕捞许可证的林某,在长江禁渔期期间多次利用地笼网在长江浅滩捕捞水产品,破坏了长江渔业生态平衡。
江阴市检察院对涉案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刑事公诉,在公安移送线索基础上多次核查并掌握详实证据,及时向农林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其进一步加强长江禁渔期的巡查检查力度,打击非法捕捞,促进江阴江河渔业可持续发展。
除了非法捕捞水产品,长江流域的污染环境案件也时有发生。
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江阴市铭晟管业有限公司在无环评许可的情况下,仍雇佣工人直接进行酸洗工艺操作,且将未经处理的酸洗废水通过地面裂缝、公共雨水管道、无防渗措施废水收集池等直接排放至外环境,通过地下水等渗入长江内河,严重污染了环境。该案是高检院、公安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件。
江阴市检察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采用虚拟治理成本计算法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做法还不止于此。”为了深入解决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取证难、固证难的问题,江阴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技术装备在宽域现场的勘察优势,针对网报线索进行实时巡查,一旦发现有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及时向环保局等主管部门反馈,同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近年来累计通过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调查取证5次,成功办理案件9件。
多方联动助推环境综合治理
2018年6月,一项“长江流域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活动正在全面铺开,与以往不同,今年的专项是检察机关联合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共同实施。
“现在光靠单打独斗已经远远不够了,联合实施此类专项行动,有利于及时介入执法行动,形成对长江流域违法犯罪打击合力。”江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副主任方静介绍说,“这次走访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多个环保违法行为,后续我们可以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近年来,江阴市检察院主动走访国土、环保、水利、农林以及公安等单位,掌握辖区内自然资源、河流水域等保护举措落实情况,了解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瓶颈和困难,并制定出台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规范性文件,就线索移送、技术支持、法律适用等达成共识,形成互助共赢局面。
在加强横向联动的同时,江阴市检察院也进一步加强内部无缝衔接,推动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出台《关于全面开展长江流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公益诉讼与内部其他业务部门尤其是生态环保检察室密切配合,互通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情况,通过提前介入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督协同。2016年以来,从生态环保检察室、刑检等办理的案件中寻找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线索15件,其中长江流域资源犯罪案件线索6件。
以案释法形成环境保护共识
生态环保检察室里,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件正在巡回审判,来自当地的特别是厂区处于沿江地带的企业家及人大代表4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情况。这种专门为特定群体定制巡回办案模式的做法,是该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而推出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年年初,江阴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八项意见》,建立了无锡地区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展示厅,立足自身定位,打造生态环保检察室特色工作品牌。同时,依托巡回审理办案机制,根据案件性质,将破坏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庭审放到生态环保检察室进行,使特定群体可以近距离旁听庭审,接受直观、鲜活的警示教育。
“抓点带面,带动一片。通过环保检察室打造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助推环保共识,案件办出了专业与质量,公众的环保意识自然也提升了。”检察长胡洪平说道。
据悉,江阴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期开展长江流域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检察官通过放映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尤其是重点针对长江流域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多发领域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