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生效。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认罪认罚试点单位和速裁程序“一步到庭”办案模式创设单位,迅速行动,积极响应,加班加点对认罪认罚所有涉及条文修改的法律文书进行梳理。在总结前期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经验基础上,对照《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文书模板进行调整和修改:一是对认罪认罚案件的起诉书、量刑建议书进行修改;二是对告知类文书进行修改;三是对认罪认罚程序性文书进行修改。从而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率先完成认罪认罚案件所有文书模板的修订。
迅速行动!建邺检察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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