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活动有意义,感谢社工组织给我们提供帮助”,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庄旭成、蒋丽微笑着对心理咨询师说着;“感谢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希望这样的活动可以继续,我们还愿意参加这样的活动”刘婷的妈妈紧紧的握着未检检察官的手激动的说道。近日,海州区检察未检部门邀请团市委旗下社工参加对该院26名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对象及其法定代理人“回访训诫、考察帮教、心理测试”主题活动。这是我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特殊制度落实的又一新举措。
2018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更加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特殊制度落实工作,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社会支持体系,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先于6月与海州区司法局先后签订了《海州区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工作办法》、《关于共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的工作办法》等协议,通过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心理咨询师、考察团队参与到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考察帮教等工作、帮教的未成年人涉及不捕、不诉的所有未成年人,并涵盖了临界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发现司法部门考察帮教环节期间,因检察环节做出不起诉的帮教人员与被判处刑罚的帮教对象存在的区别,实践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混同帮教的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二是着力点相同,帮教效果不明显;三是帮教对象有差异,相互之间易交叉感染。
针对相关问题,为更好的实现考察帮教效果,进一步丰富帮教内容和效果,实现对未成年人帮教对象利益最大化,在充分调研论证、多次沟通座谈的基础上,10月初海州区检察院与团市委达成合作协议,引入该委旗下的连云港市志嘉社工事务所的社工全程参与到该院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试和疏导、考察帮教等工作中来,协助检察官们做好特殊制度落实的工作,从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时便全程参与进来,通过社会调查、心理测试和疏导、考察帮教、在和帮教对象“一对一”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为每个帮教对象提供“私人订制”的考察、帮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