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款手续办得怎么样了?另外,我们为你弟弟申请到的1万元司法救助金已经转入他的银行账户,请注意查收。”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慧一上班就打电话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申诉人小李的哥哥大李。
大李和小李是一起刑事案件的申诉人,本是山东菏泽人,长年在江苏打工。2015年,小李通过QQ认识周某,同年5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周某从外地搬来相城区和小李同居。恋爱期间,周某得知小李有5万元和10万元的存单各一张。2015年12月23日,小李突发中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2016年2月,周某在小李不知情的情况下,持小李身份证、银行存单,骗领了小李卡内15万元存款。案发后,周某被法院判刑,并被判令退赔小李损失,但小李一直没有收到退款。
今年9月17日,大李带着偏瘫的小李从山东赶到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申诉。陈慧从小李含混不清的讲述中得知,15万元是他打工攒下来的血汗钱,这些钱被骗光后,他就一直住在村里的养老院里,生活十分艰苦,而法院因未查到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已裁定终止执行。小李认为周某既然没有赔钱,那法院对她的量刑就太轻了。
了解上述情况后,相城区检察院于当日受理此案。经过全案复查,该院认定法院对周某的量刑并无不当。但令陈慧困惑的是:周某就真的一分钱都没有?于是,陈慧没有简单地按一般程序将刑事申诉审查结果直接送达申诉人,而是将该案移送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虽然法院通过系统查询显示周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但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在抓捕过程中,曾经扣押过周某持有的其女儿名下的银行卡,当时周某称被其挥霍后剩余的赃款存于这张卡中。检察官随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确认该卡内的5万余元正是周某的赃款。
9月18日,相城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院尽快执行该笔赃款。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于9月26日远赴该卡开户行所在地贵州省六盘水市,成功扣划卡内余额,并通知小李办理领款手续。
考虑到小李因案致贫,家中房屋坍塌,只能住在养老院且无劳动能力,相城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小李申请到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我们原本没有指望钱能追回来,只是觉得法院判得太轻了,没想到检察院不仅帮我弟弟拿到了钱,还给我们雪中送炭。”大李感谢道。
相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瑞表示,不能就案办案,既要化解矛盾,也要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多部门联动才能取得“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