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按照“围绕三个主动、抓好三个落实”的思路,切实抓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学习贯彻。以主动协调为统揽,落实专题汇报和工作衔接及时汇报。
该院检察长从刑事诉讼法修改概况、对检察工作涉及的新变化新要求和需要关心支持帮助的事宜等三个层面,专门研究和落实向区委、区人大和区政法委的汇报事宜及时协调。与区监察委、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联系召开修改后刑诉法适用若干问题协调会,共同探索建立落实新法的常态机制。
此外,该院还组织全院干警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进行实务操作培训,实现新旧刑诉法适用无缝对接。
据了解,润州区检察院在上级还未出台“新职权清单”之前,对凡涉及修改后刑诉法具体应用的问题一律实行“审批制”,即必须经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或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审批,确保不发生执行偏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生效后,润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区监察委联系,对监察委即将移送的案件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需要制作的文书进行了探讨,保证了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