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检察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检察院与县国土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组织领导、联席会商、挂职交流、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公益保护、联合培训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意见》要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由检察长与局长担任组长,加强工作指导与推进;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法规、政策理解与复杂案件办理加强沟通交流;明确挂职交流与联合宣传培训制度,双方互派人员进行挂职学习,加强联合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典型案例研讨;建立提前介入和联合监管制度,对土地征收、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处置等领域重大案件进行提前介入或联合监管。《意见》还就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规范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