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2月13日电(见习记者宿广田)12日,“2018中国民营经济法治论坛暨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揭牌仪式”在京举行。有专家在会上指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多部税法,让企业家更有获得感;“两高”也在今年相继出台司法保护措施,增强了民营企业安全感。
今年多部税法进入审议 中央对于减税降负大方向已定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在发表主题演讲时提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多部税法。按照中央的部署,在2020年前,要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任务,10多部税种条例都要上升为法律,这是前所未有的。中央对于减税降负大方向已定,问题在于如何减税降负,为谁减税降负。
刘剑文提出,减税降费的原则第一强调法治,公平与效率并不是简单的调整,需要法律原则,在追求良法善治的过程当中,让民营企业家得到更多的益处。第二个原则应该是一揽子,把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一揽子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券期货法律研究所所长梅慎实指出,民营经济支撑起中国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既是给民营企业“输血”,也是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助力。民营企业“融资的高山”是多重矛盾和问题叠加的综合反映,如何帮民企翻越“融资高山”成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已被摆上了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位置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在出席本次活动中表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已被摆上了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位置,但仍然面临一系列的挑战,需要构建阳光便民的司法服务环境,以提升民营企业的安全感。
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对其包括财产权在内的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庄聪生表示,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依法保护个人产权;到2004年国家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再到2007年国家出台物权法;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公有制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都说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已经被摆上了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位置。
“两高”等司法保护,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
近日,最高检进一步明确了统一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要求严格区分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对于民营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梅慎实教授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检的这一做法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这转变了以“集资”人头数定罪的刻板做法,真正保证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最高法也于近日召开会议,要求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利的保护力度,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司法部也印发通知,对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作出部署。
对此,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首席合伙人赵曾海表示,从律师服务团给相关企业开出的“法治体检报告”来看,民营企业家身上的敢想敢干精神,让他们在决策过程存在“重创造价值,轻风险管控”的问题。他建议民营企业应该树立风险防范的“保险”意识,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应该提前做好应对别国进出口政策的法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