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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匠心情怀”保护千年古树
2019-10-10 09:0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农业部门会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再次对辖区登记在册的23株古树名木展开“回头看”工作,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今年6月初,据丹徒区上党镇环境保护公益观察员反映,该镇坞庄村一棵上千年古银杏树正遭受虫害,导致树叶出现枯萎掉落,如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将危及古树的生长生存。再深入了解后发现,其他乡镇也存在类似古树疏于管理保护的现象。

  收到线索后,丹徒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分赴辖区古树名木主要分布地辛丰、上党、古阳等镇,依法对案发地的古树名木损害情况进行现场取证。

  调查后发现,丹徒古树名木资源丰富,树类包括银杏、国槐、小叶黄杨等,树龄都在100年以上。2016年,丹徒区政府按照省、市林业部门统一部署,完成了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和建档工作,并拨付专项资金4万元用于濒危古树抢救复壮,由当地政府具体负责实施。但由于所属乡镇考虑古树抢救保护工作技术性强,再则恰逢机构改革等因素,致使工作出现停滞,导致部分古树名木疏于保护,出现无人管理、遭受虫害等问题。

  经过审查,7月15日,丹徒区检察院分别向区农业、当地政府等4个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针对辖区古树名木管理保护及生存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对检察建议反映问题予以整改,并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长效保护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农业部门召开住建部门、林业部门、城管部门、技术部门及当地政府负责人联席会议,对检察建议书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进行专题会商,并报区领导同意,调整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此次保护工作。

  9月4日,区农业部门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按照“一树一策”原则,区农业部门对辖区树龄100年以上的古树,均制定了个性化保护方案,对8株长势较差、树干空洞、树体倾斜以及病虫害较重的濒危古树进行了修复复壮保护,并首次采用建立电子身份档案和GPS定位等措施强化监管。

  日前,丹徒区林木管理部门还针对古树名木保护职能交叉问题进行了研究。相关单位按照明确的管辖范围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专人负责、健康普查等工作机制,避免出现管理缺失、重复建设等现象。

  古树名木是自然的馈赠,是前人留下的宝贵资源。保护濒危古树是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责、延续历史传承的一系列保护举动之一。近年来,丹徒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匠心情怀”,在“护航发展”和“保护传承”之间寻觅结合点,为“古村、古桥、古树、古井、古路、古房……”等乡愁记忆预留一席之地,使其在岁月积淀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作者:王运喜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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