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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公示名单
2020-01-08 09:24: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全面推动法治江苏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开展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经过初评、复评、审核等相关程序,产生我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及提名奖名单,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4日 联系电话:025-83591431

  “十大法治事件”名单

  (一)十大法治事件

  1. 省政府首次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报送单位:省法院)

  2. 省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报送单位:省检察院)

  3. 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打造阳光警务新模式 (报送单位:省公安厅)

  4. 镇江出台国内首部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报送单位: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5. 徐州贾汪马庄村“三治合一”走出乡村善治之路 (报送单位:徐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6. 不动产登记“江苏模式”领跑全国 (报送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7. 淮安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报送单位:淮安市检察院)

  8. 无锡依法推动锡东电厂复工运营破解垃圾围城难题 (报送单位:无锡市委依法治市办)

  9. 常州打造全国首家非公经济全生命周期法治护航中心 (报送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10. 连云港全国首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报送单位:连云港市法院)

  (二)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1. 江阴徐霞客镇“全网通”基层治理集成改革新模式 (报送单位:无锡市委依法治市办)

  2. 南京制定《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报送单位:南京市人大法制委)

  3. 扬州办理全省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报送单位:扬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4. 泰兴检察有力保障“事实孤儿”合法权益 (报送单位:泰兴市委依法治市办)

  5. 常州《民警李建国》——创新模式提升宣传实效 (报送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6. 淮安全国首部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施行显成效 (报送单位:省住建厅)

  7. 南通港闸区探索“三所共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报送单位:南通市司法局)

  8. 徐州鼓楼区法院审理全国最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 (报送单位:徐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9. 盐城构建市县两级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 (报送单位:盐城市委依法治市办)

  10. 省电力公司创新开展法治企业成熟度评价 (报送单位:省电力公司)

  “十大法治人物”名单

  (一)十大法治人物

  1. 倪伯苍 (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庙基村网格联络员、老干部调解员)

  2. 杨广泽 (南通市双弘纺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3. 姜若鸣 (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党委书记)

  4. 薛济民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5. 郭凤萍 (南京市栖霞区凤萍法律公益服务社理事长)

  6. 葛永军 (无锡市宜兴市司法局宜城司法所主任科员)

  7. 张 伟 (镇江市丹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8. 潘洪峰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9. 王 珍 (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0. 葛小银 (南京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

  (二)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1. 闫庭玉 (退休干部,现为徐州市贾汪区普法讲师团成员)

  2. 任 珉 (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3. 赵雪松 (连云港市连云港公证处主任)

  4. 黄巧琴 (苏州市张家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5. 李 浩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新海派出所教导员兼西苑社区民警)

  6. 吴小红 (常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

  7. 张锦阳 (泰州市兴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8. 陈利东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9. 沈晓林 (南京市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法定代表人)

  10. 姚月梅 (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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