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打印假币出售 南京鼓楼检察官:提高防范意识,仔细辨别现钞
2020-01-22 09:5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案情简介

  2019年,苏某从他人处购买印制假钞的模板、荷花型印花,学习相关技术后,又在网上购买了用于生产假钞的打印机两台、空白纸张等物品。后苏某利用自己所学的技术和购买的设备制造假币。后苏某将其伪造的部分20元面值的假币和100元面值的假币出售给他人,获利400余元。公安机关将苏某抓获后,当场查获相关设备和伪造的假币。归案后,苏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苏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货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指控,以伪造货币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说法】

  法律不允许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运输、使用、持有假币的行为,千万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害人害己。同时,大家也务必要提高防范意识,对经手的大小钞票都要仔细检查,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作者:  编辑:杨月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