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征信,只需缴纳几千块钱,就可办理一张额度高达数十万元的“信用卡”,真有这样的好事么?近日,江苏省兴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徐某、张某、余某等37人提起公诉,经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张某、余某等37人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2018年11月的一天,家住宜兴市官林镇的秦先生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中信银行信贷中心的客服田经理,电话里他向秦先生询问是否需要资金周转。正好那段时间,秦先生确实缺钱。几番寒暄之后,互加了微信,田经理向秦先生介绍起了“JCB”信用卡,声称:此卡与多家银行合作,具备信用卡功能,额度分为10万、20万、30万、50万等几种卡种,可在POS机刷卡、现金贷款、零首付购车等,两年内免息,甚至卡上的额度可以提现。
将信将疑的秦先生立即上网搜了一下这个“JCB”信用卡,网上资料显示是国际上著名信用卡组织发行的信用卡。为了彻底打消秦先生的顾虑,田经理说自己的电话和微信都是实名的,并发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截图照片给秦先生。秦先生一下子打消了疑虑,通话结束后,随即办了一张额度为20万元的“JCB”信用卡,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交付2000元定金。
没过几天,秦先生便收到了一张印有“JCB”标志的信用卡,并且还印有秦先生的拼音简写。收到卡后,秦先生马上向田经理咨询如何将额度变现,田经理说还需要缴纳4000元的尾款才能提现,急需用钱的秦先生按照田经理的要求又一次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给对方。收款后,田经理又给了秦先生一个专门负责指导客户贷款、提现业务售后人员的微信。
售后人员首先告诉秦先生必须删除田经理的微信,否则将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影响资金安全。秦先生也没多想,按照售后人员的要求删除了田经理的微信,并将删除截图发给售后人员,之后售后人员便对秦先生置之不理,最后将秦先生拉黑了事。这时候,秦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对方是为了毁灭证据。醒悟过来的秦先生于2018年11月27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警方的进一步侦查,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徐某、张某、余某等37人先后在湖北等地落网,现场查获了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2019年4月15日,该案被移送至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徐某和余某系湖北人,2018年3月,二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招聘了30余人作为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向客户推销“JCB”等信用卡,并谎称该卡“无门槛、高额度、可套现”,以收取定金、尾款为由,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骗取上千余名被害人800余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的“零门槛、零利息、大额度、秒下卡”,都是引人上钩的诱饵。最重要的是,正规金融机构不会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就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