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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宅入口恶意摆放骨灰盒 如东检察官:行滋事耍横之实,触犯刑法必受惩处
2020-02-14 09:5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20年1月20日,江苏省如东县看守所某提讯室内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听闻侦查人员宣读的批准逮捕决定后,瘫坐在椅子上,痛悔不已……

  家住如东县马塘镇某村的周某出生于1994年,从事丧葬服务活动。年纪轻轻,在当地却是个“名人”,是该镇派出所处警记录名单上的“常客”,周围的村民谈起他无不摇头,“这个娃儿不行啊!”,尤其是邻居宋某一家提起他,更是苦不堪言。

  宋某住宅入口有一条村集体修筑的砂石路,该路在1997年时仍是一片责任田,当时属于周某爷爷承包经营;2016年,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了重新确权,并在此修筑公共道路。但周某一家始终以9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由,无视政府的最新确权,多年来以此路为借口,要求政府以及宋某一家归还。该镇司法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组织上门调解,哪想到周某狮子大开口,要求给予百万赔偿方肯罢休。

  因其无理要求被拒,周某于2019年9月至10月间,多次将其浇筑的用于存放骨灰的水泥盒子摆放在宋某宅的砂石路入口,并驾驶挖掘机,在入口处挖坑堵路。宋某一家无奈报警,民警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周某必须合法维权后,周某依然无视警告,恶意滋事,在民警离开后故技重施,再次用骨灰盒子堵路,甚至在2019年10月30日,驾驶收割机将宋某农田里的油菜、水稻以及黄杨树等农作物肆意碾压,造成宋某重大经济损失,更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长期以来在该村横行霸道,肆意妄为,为垄断丧葬市场,甚至禁止他人承接该村范围内所有丧葬事宜以及土方工程等建筑项目,还为此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恶意毁损他人财物,对上门劝说的村干部及村民恶语相向、拳打脚踢,民众为此怨声载道。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月20日依法对周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包容忍让、恭谦和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有张英大学士“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六尺巷典故流传至今,而今建立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这种传统更需要发扬光大。而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以民间纠纷为借口,行滋事耍横之实,不仅玷污个人品质,更是触犯刑法,必须受到严惩。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朱林焱 朱伟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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