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脉众多,和纪委书记关系熟稔,认识市委领导,和法院法官称兄道弟。他神通广大,可以帮乡亲们办理养殖证、打赢官司、安排工作。他是村里的“万事通”,在他的“热心帮忙”下,不少村民主动送钱上门。2019年12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身陷官司想走个“后门”
张某虽然是一名无业男子,却是村里出了名的“万事通”,邻里乡亲什么事都会想到找他托关系帮忙。
2015年8月,王某陷入一件恼人的官司中,官司不好打,走一些“邪门歪道”成了对法律缺乏了解的王某的第一选择。经过一番咨询,王某打听到了一位朋友的同乡张某,据朋友说,张某的姐夫是南京市纪委书记,找他帮忙准没错。张某在同乡的牵线搭桥下,答应王某找姐夫“余书记”托关系处理王某的官司。王某为表感谢,还给了张某2000元的感谢费,并表示事情办成之后,还会有其他的报酬。
2016年初,张某带着王某从徐州坐高铁来到南京,当面请姐夫余书记在官司中帮忙“说说话”。到了南京后,张某电话联系余书记,却不想余书记已经去外地开会去了。两个人在南京一连等了三天,余书记都没有回来,两人无奈只能返回徐州。
转眼到了2018年1月,王某的官司已经迫在眉睫,此时,张某表示已经和姐夫余书记说明了情况,余书记亲自给王某打了电话,让王某放心。随后,从2018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张某以请领导喝酒、送礼、律师费、法院立案费、开庭费的名义,向王某前前后后共收取了8万余元钱款。
有事儿就找“热心村民”张先生
张某帮相亲们办的事远不止这一件,帮村民反映不合理政策情况,帮朋友办理养殖证,帮邻居办理补偿拆迁安置房,帮村西边的大哥处理行车违章,帮村东边大姐家的子女安排工作……无论是什么样的请托,只要能付钱,张某总能找到合适的亲戚朋友来处理。
明明张某无业闲置在家,也很少出门走动,是如何认识这些能帮忙办事的领导的呢?大家从来没问过这个问题。用找张某办事的村民的话来说,问了,怕张某以为自己不信任他,怕张某多心,既然找人家办事,只要把该出的钱给了就可以了,不该问的就尽量不要去问。
虽然村民们找张某办的事情各有不同,但是都有一个相同的结果,就是该花的钱花了,事情却始终不见进展。每次都有张某找来的领导会亲自给村民打电话,告诉请托的人事情已经在办了,叫请托的人不要担心。所以前来找张某办事的村民们,也都十分信任张某,认为张某为了自己的事情忙上忙下,心里都由衷的表示感激。
一人分饰两角 演绎完美骗局
张某收了钱后,一直对请托的村民一拖再拖,请托的村民发现了端倪,话语中表达出了怀疑的态度。终于,直到2019年初,当有村民再次找张某时,发现张某早已销声匿迹,电话也处于失联状态,束手无策的村民们最终向警方进行报案。2019年4月1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警方通知后,主动投案自首。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在一次喝酒的过程中,张某借着酒劲,吹嘘自己的姐夫纪委书记,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被认同感。本是酒桌上的一句大话,却不知怎么被大家传开了,张某干脆将计就计,借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幌子,进行诈骗行为。为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确实为其托到了关系,张某特意购买了其他的电话号码,使用变声软件,用不同的电话号码给不同的被害人打电话,冒充杜撰的纪委余书记等领导,进行诈骗。
经检察官统计,2015年以来至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获取他人信任并接受请托事项,先后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诈骗所得全部被其用于挥霍。最终,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判处上述刑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张某向各被害人退赔诈骗所得。
【检察官说法】
为何不法分子冒充特定身份的人员,能够屡屡得手?检察官认为,这与当前的社会现状和受害人不健康的心理有相当大的关联。由本案受害人的受害经历可知,被害人在解决问题时,存在着借助外力的不正当诉求,盲目拉关系、走后门,轻信、幻想通过制度漏洞实现正常途径无法实现的个人利益。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有恃无恐,以此骗取钱财。检察官表示,当前社会下会加强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向公众揭露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同时,社会公众应当提高警惕性和自我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以正当程序解决纠纷的理念,摒除“天上掉馅饼”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