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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步东:为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2020-02-27 09:3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冲锋在前,发挥了抗疫生力军作用。当前,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的要求,检察机关既要继续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也要未雨绸缪,找准疫情过后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为顺利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盗窃、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等阻碍企业复工生产的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复工企业或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案件则坚持依法从宽处理,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简易程序,及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保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针对企业集中复工后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劳务、资金等方面风险,通过各类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做好防范提醒。

  切实担起检察责任,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进一步体现轻缓原则,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财产刑。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而未及时偿贷、缴税困难等情形坚持实事求是、因案处理。针对企业恢复发展后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加大对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的风险研判和打击力度,防止诈骗、“套路贷”等沉渣泛起,侵害企业权益。对疫情过后可能增加的合同、贷款纠纷诉讼,强化诉讼监督和诉源治理,促进纠纷化解。

  围绕疫情防控中发现的治理不足,促进社会治理再优化。加大公共安全应急法治宣传,总结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妨害公务、故意传播病毒、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针对公共卫生、市场监管、社会管控等方面短板问题,运用检察建议助推专项整治。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在食药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源头防控。借鉴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经验,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彰显检察队伍忠诚奉献品格。认真总结检察机关抗疫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和党建经验,激励检察干警以更大热情、更优作风投身经济社会发展新征程。在此次协助参与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社区和企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下沉进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一支疫情过后“不解散”的检察志愿者队伍,平时作为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纽带,急难险重时刻作为党委政府的应急队、战斗队。

  (作者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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