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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四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2020-03-05 09:06: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全媒体记者孙风娟)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第四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据悉,该批典型案例共有6个,涉及4个罪名,分别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

  这批案例包括浙江省仙居县方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湖北省孝感市桂某等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浙江省兰溪市姜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江苏省扬州市纪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江苏省南京市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天津市津南区张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格依法追诉、惩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截至2020年3月3日,全国检察机关共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涉疫情刑事犯罪6428件8595人;受理审查逮捕1806件2174人,审查批准逮捕1546件1826人;受理审查起诉1286件1580人,审查提起公诉962件1144人。

  其中,全国检察机关介入、办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类犯罪(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件406人,妨害公务罪966件1262人,寻衅滋事罪309件381人,故意伤害罪30件33人,制假售假类犯罪(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925件1990人,非法经营罪(哄抬物价)153件252人,诈骗罪3401件3648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41件41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野生动物资源类非法经营罪)605件841人,其他涉疫情犯罪307件491人。

作者:孙风娟  编辑: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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