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某沾有赌博恶习,欠了许多赌债。周围很多人从事诈骗行当,詹某受到影响,想通过实施诈骗活动搞点钱还赌债。经过和周围从事诈骗的人交流,詹某决定以给受害人的信用卡提额诈骗的方法实施诈骗。詹某通过上家获得信用卡卡主的电话号码、姓名,信用卡所在的发卡行等信息。给受害人打电话或是发信息过去,告诉卡主他所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可以提高,如果卡主有意向,就会给詹某打电话。詹某冒充银行信用卡的客服和受害人通话,詹某在和受害人通话时,电话接入电脑的一个解码器,这个解码器放置电话卡,可以正常的通话,和手机不同的是,对方只要打电话过来,在通话过程中,让受害人在自己在手机上面操作,当受害人在自己的手机输入卡号和验证码、身份证、密码等操作之后,詹某便可以从解码器上面看到这些信息。获得这些信息之后,再利用这些信息将钱转出来,等“通道”把这些钱提出来之后,“通道”就会把钱按照60%-70%的比例给詹某汇款。詹某通过上述手段诈骗五起,诈骗四万余元。受害人意识到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警,詹某某最终被新沂市公安局抓获。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新沂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 他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詹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詹某具有坦白情节,已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均予以从轻处罚。判处詹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官说法】
现今以提高信用卡额度为由的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少数持卡人缺乏安全意识,容易受骗。检察官提醒,银行不会要求客户提供私密信息,持卡人如接到电话或短信要求提供卡片信息、个人身份信息、验证码等私密信息,可通过回拨信用卡背面的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核实。办理提额等业务一定要通过银行官方微信、官方网站等可靠渠道进行申请,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