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惊蛰已过,河边柳绿,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的一河道内,轰隆的机器声中,工人正在清理淤泥,被电子类企业排污污染多年的河道即将焕颜。
这一切,源于锡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反映,用近1年时间,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
这条河道全长约2.3公里,水域面积约42000余平方米,南北走向,向北与锡北运河相通,向南与北兴塘河相通,而这两条河最终都汇入京杭大运河无锡段。
2019年3月,该院收到该区人大代表反映,辖区某河道周边电子类企业排污后污泥淤积严重,污染周边河道。
该院立即研判线索后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经过近两个月走访调查,并启用无人机巡航对河道污染实地勘察发现,河道周边聚集的5家企业将废水排入河道,其中两家系电子类企业,多年来5家企业积存的淤泥一直未清理。经对河道污泥进行检测,发现含有重金属成分。多年来,河道所属的相关职能部门曾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处置河道污染问题,遗憾的是,由于资金等问题一直未整改到位。
为协助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河道污染问题解决,2019年5月起,锡山区检察院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就河道污染程度、监管职责、污泥属性及处置方式等内容达成共识。之后,多次到上述排污企业沟通,从法律后果和企业社会责任两方面释法说理,最终企业均表示愿意承担清淤费用。
同年8月,该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召集排污企业协商,详细商讨河道淤泥处置方案,根据企业排污量大小,分别承担河道污泥检测、处理处置等资金问题,形成最终解决方案。
5家企业均为当地引进的规模化民营企业,若因排污问题未履行企业责任,可能会面临民事公益诉讼,对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服务民营企业要落实在细节上,平等保护既要帮助也要提醒。”该院检察长何莹说道。
同年11月,经与职能部门沟通,该院向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合检察和行政力量,共同督促相关企业对河道污染进行整治,并协同制定合理措施控制污染源,加快河道清淤,恢复河道水质。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制定了河道清淤方案,多次组织论证,确保清淤过程科学合理、合法规范,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方案要求与第三方签订污泥处置合同,立即实施清淤工程。截至今年2月底,河道清淤6200余立方,完成全部河道清淤工程量近三分之二。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守护老百姓身边的生态文明,我很满意。”得知河道整治情况,反映问题的人大代表说道。
目前,该院正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督促清淤工程尽快竣工,同时加强对河道周边企业排污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