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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 灌云县检察院开展森林防火志愿服务活动
2020-04-03 09:2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当前正处于森林防火期,不少地方都发生了因野外用火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因此在外出郊游、上山祭扫时切勿在林地及周边发生用火行为,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4月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同兴镇伊芦山景区向过往群众开展防火宣传。

  清明节临近,出外郊游、民间祭扫等活动增多,诱发火灾因素集聚,为提高群众森林防火和野外用火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灌云县检察院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来到同兴镇伊芦山景区,与景区联合开展森林防火普法宣传和森林防火巡查志愿服务活动。

  针对群众在清明扫墓期间会焚烧香蜡纸烛等野外用火习俗,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这一情况,检察志愿者们结合近年来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案例,制作宣传资料,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村民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醒群众清明祭扫注意事项,引导群众安全、文明、绿色祭扫。

  活动中,检察志愿者们还带着铁锹、灭火器等工具,与景区工作人员沿着山路对墓群区和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区开展巡查,协助景区工作人员对一些杂草堆积较多区域清理防火隔离带,及时处理火灾隐患。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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