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不仅帮我化解了纠纷,还帮我缓解了生活困难,真的非常感谢!”4月8日上午,省检察院在镇江市检察院举行首次实质性化解听证会,使一个三年多来引发51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后,申请人赵某拉着办案检察官的手表达着谢意。
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周合星主持。他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化解过程。2013年3月,赵某所居住的镇江市润州区某村实行旧城改造拆迁,2017年8月,其所居住的房屋被拆除。房子拆了,赵某对区政府的拆迁登记、补偿均有异议,坚持要讨个说法,不断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8年11月16日,省高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赵某的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2019年12月,输了官司的赵某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对省高级法院的生效行政裁判进行监督。案件承办人受理案件后,经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2017年至2019年间,与此案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竟有51件。截至2019年12月,有34件或不予立案、被驳回起诉,还有17件案件尚未审结。这17件案件涉及省、市、县三级法院,三级司法行政复议机关,以及镇江市、润州区政府多个职能部门。
“这么多案件虽然案由不同,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信息公开等,但这些案件均源于其房屋拆迁事宜,且有的证据不足、有的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其主张不能成立。那能不能尝试一揽子化解,真正促成案结事了?”承办检察官开始尝试息诉和解。
审查完监督材料和卷宗,承办检察官开始了和解工作。在三个月里,检察官给赵某打了150多次电话,耐心倾听赵某的“宣泄”,反复做赵某的思想工作,不仅谈案情,说法律,还唠家常。从赵某的诉说中可以听出其与政府的矛盾较深,对政府的拆迁补偿、强制拆迁有各种不满,案件的和解难度可想而知。
疫情期间,检察官时常关心老赵:“生活怎么样?有没有困难?是否缺口罩?”老赵深受感动:“还有人这么关心我!”疫情稍有缓解,检察官就赶往镇江,与赵某面对面沟通,了解到赵某的家庭较为困难,仅靠赵某一人在外打零工维持,32岁的儿子还未成家,且患有多种疾病卧床不起,生活起居都由赵某患有糖尿病的老伴照顾。最窘迫时,家庭存款余额只剩下2000元。此时的赵某先是哽咽,接着便失声痛哭。
检察官换位思考,将心比心问老赵:你这样执着打官司,证据不足,总是败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也受很大影响,是不是可以息诉?一次次的沟通,终于感化了赵某,他答应息诉。同时,检察官从帮助申请人缓解生活困难的实际出发,与镇江市、润州区两级司法局、住建局、拆迁办、政府办等多方沟通协调数十次,最终润州区政府同意给予赵某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
2020年3月底,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赵某答应在政府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后,一次性撤回17件行政复议和诉讼,对于其他已经生效的裁判书面承诺不再提出申诉。
为了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增强行政案件办理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于是就有了这场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协议内容,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后,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
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对该案的化解进行了评议和监督。省人大代表、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教授尹群表示,该案在办理中做到了“讲原则、重法律,顾实情、有温度,破难题、取实效,一揽子化解51件行政案件,实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镇江市人民监督员钱逸说:“检察官在争议化解中做了大量工作,切实推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次听证会,真的是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既有法律的力度,更有人情的温度。”
参会的南京市中级法院法官表示:“检察机关的化解非常有意义,减少了法院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润州区政府代表感慨道:“这么多案件终于一下子解决了!检察机关化解了政府和申请人的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表示,这是省检察院第一次探索行政争议化解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的探索。下一步,省检察院将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行行政争议化解听证,促进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公信力,为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