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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剑歌】检察人的“灵魂三问”
2020-05-06 09:2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我是谁?

  我是一名基层检察人,是万千群众中的一员。

  没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宏伟愿景,却有甘当法治道路上的“清洁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守夜人”、法律价值的“护卫者”的深切期盼,这既是我身为检察人的责任,也是担当,更是使命。

  法律浓缩了千百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基层检察人是对该份渴望的守护和支持的第一道防线。我们都是国家的公民,我们都是社会的个体,我们都是家庭的部分。普通的身份,普通的岗位,责任却不普通,案件办理的背后是人人的人生,是忠奸是非的判断,是法治精神的弘扬。也许我们正沉醉于曲折离奇的案情。也许我们正纠结于错综复杂的法律认定,但我们始终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正是这份对正义的执着,推动着我不断向前。

  一身检察蓝,终身检察人。对公正的不懈追求,是身为检察人最大的责任,这颗责任的种子早已在我心中种下,也必将茁壮成长为参天大树。

  我从哪里来?

  我从时代中走来,我从群众中走来。

  我从时代中走来,我出生于为中国未来腾飞积淀底蕴的九零年代,成长于国家不断走向富强的年代,时代的变化,给每个人带来了挑战,这些挑战也是群众对我们的期盼。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看得更高,看得更远。从“四大发明”到“新四大发明”,物质生活的富足同样给我精神上的给养。但这也是充满挑战的时代,法律的滞后性要求法律人对社会变化始终保持敏感,案件的办理不仅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也体现在弘扬真善美,捍卫主流社会价值。因此,多维度技能的培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一道“必答题”,身为检察人,理应冲锋在前,争当时代弄潮儿。

  “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这句话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我从群众中来,要求我办理每一个案件时既要遵从法律,又要回应社会关切。典型案例的撰写、以案释法的开展、信息简报的编发,将充满学理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常规化语言,是连接群众与法律最为便利的桥梁。

  在“互联网+”、“智慧检务”等新兴词汇不断被提及的今天,在人民对精神文明需求不断提高的今天,身为检察人,当然不能置身事外。巧用科技发展成果,迎合时代需求,争做“智慧检察人”,是这个美好时代对我的期许;拓展办案外延,强化办案效果,争做“群众需要检察人”,是人民群众对我的期许。

  我要到哪里去?

  我要充满法治情怀,我要时刻保持谦逊。

  在我的理解中,法治情怀是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是时刻保持对人民的敬畏、是时刻怀揣一颗悲天悯人的同理心。对法律敬畏才能把住底线,对人民敬畏才能坚守初心,怀揣同理心才能感同身受。

  刑法从来不是剥夺自由的工具,而是善良与正义的化身。看似严苛的刑罚,是对自由秩序的维护。我要始终充满法治情怀,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底线思维融进血液中;我要始终充满法治情怀,保持对人民的敬畏,将法律人的初心渗透至工作的点点滴滴;我要始终充满法治情怀;怀揣一颗同理心,将如我在诉的理念深深镌刻在内心深处。

  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我重新对自己加以审视,思索身为检察人的“灵魂三问”。我希望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因为我曾为中国检察事业而奋斗过,哪怕我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环,至少我奋斗过。

  作者:谢达标(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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