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是比我的亲人还要亲,不仅免除了罚金,还帮我家申请了‘一户多残’的救助金。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对家庭和社会负起责任。”5月13日,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夏行接到了老刘的电话,电话那头,老刘几度哽咽。
罚金刑免除后,从2020年5月开始,老刘家每月还可以领到408元的“一户多残”生活救助金,这得益于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努力和帮助。所有的申请手续、办理流程都是检察官夏行一一指导,与法院、民政局、残联、村委会多次对接后顺利完成的。
5月13日下午,夏行一行来到泰兴市民政局,调取全市“一户多残”的相关资料,计划通过数据比对,筛选出其中有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做好下一步“归途曙光”的工作。
01
案件回顾
2019年7月2日,老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泰兴市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刑期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判决生效后,老刘在泰兴市看守所服刑。
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危险驾驶案,在一次检察官约谈中发现了特殊情况。
2019年9月5日,泰兴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约谈老刘,督促老刘履行法院判决罚金刑。
老刘愁容满面,他告诉检察官自己的家庭极度困难,两个女儿均患有癫痫病,有限的家庭收入仅够勉强维持生活,2500元根本无法拿出来。老伴没有工作,所有时间都用来照顾两个女儿。
02
监督经过
2019年9月6日,检察官对老刘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走访邻居、村干部、特殊教育学校及租住屋,发现确实如老刘所说,两个女儿均患有癫痫,家庭收入主要靠他一个人打零工,这个家庭被村委会列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由于老刘一直没有履行财产刑,泰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老刘银行卡内2000余元财产,检察官再次展开调查。
检察官调查银行明细,并奔赴老刘所在村委调查,查明老刘卡内余额来自土地流转费用和粮食植补费用的补助,这笔钱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仍然入不敷出。
综合老刘服刑表现,并多次谈话教育,老刘本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书面承诺戒酒,泰兴市检察院将他列入“归途曙光”帮扶工程。
2019年10月16日,泰兴市检察院建议泰兴市法院依法免除老刘的2500元的罚金。
这天,检察官陪同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再次对老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
03
裁定结果
2019年11月5日,泰兴市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裁定免除老刘的罚金2500元。
04
归途曙光
至此,这起财产刑监督案已经告一段落,检察官陷入了沉思:老刘小女儿也患有癫痫,只是没有申请残疾证,如果申请成功,有没有可能享受“一户多残”的补助?这样一家人的困境也会得到极大的缓解。
2019年12月20日,检察官和残联的工作人员带着老刘的老伴和她小女儿进行残疾评定。
2020年3月6日,检察官再次来到了残联和老刘所在村委会,了解残疾证办理进度和疫情防控期间老刘一家的情况。
检察官得知,2020年1月16日,老刘小女儿的残疾证已经办理成功。疫情防控期间,残疾证下发有所延缓。3月16日,检察官等来了残联的通知——可以拿证了。
2020年3月17日,在分界镇便民服务中心,泰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与残联工作人员对接后,将小女儿的残疾证交给老刘的老伴,并递上一户多残补贴申请所要填写的表格。
2020年5月,老刘一家领到了“一户多残”的生活救助金408元。
至此,这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被评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财产刑执行监督精品案件也是实至名归。
泰兴市检察院“归途曙光”预防再犯罪联动机制,引导“归途人员”改过自新、遵规守纪,有效降低“再犯罪率”。通过宣传教育促进“归途人员”奉公守法;通过关心帮助促进“归途人员”自力更生;通过重点管控促进“归途人员”敬畏法律,以老刘为代表的归途人员纷纷表示要好好做人、重新做人、回归家庭、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