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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沪五地检察机关建立长江口生态保护协作联盟共护母亲河
2020-05-26 09:07:00  来源:海门市检察院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进一步激发沿江生态保护动力,让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走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5月25日上午,江苏省海门市检察院与上海宝山、崇明和江苏太仓、启东检察院通过“远程连线签约”方式,会签《关于建立长江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联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了苏沪五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司法协作共护母亲河的序幕。

  《意见》共二十条, 结合刑事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对检察联盟的工作目标、协作内容、协作方式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以此充分发挥跨区域检察协作平台的作用,推动区域检察工作的深度合作,统一办案标准和执法尺度,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以法治手段为长江口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作出检察贡献。

  “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新时期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但是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案件往往跨越多个行政区,检察机关在线索搜集、调查取证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为了更好地解决跨区域案件的管辖、司法办案的协作、工作沟通交流等问题,去年,我们和宝山、启东检察就北长江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开展了务实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天,我们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增强合作力量,这是贯彻落实高检院‘一条长江、共同保护’的工作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守土有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国泉说。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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