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严峻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也是一场公开的法治实践课,为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检察机关应主动发力,积极作为,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的大局中有所担当。
更高水平服务企业发展。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找准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做好涉民营经济犯罪查办和防控。主动拓宽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措施,部署开展保护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涉企案件诉讼监督等专项行动,建立涉企案件专案专办和快速办理通道,向全社会传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做实“依法容错”制度。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对涉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容错机制,注重适用法律和司法实践环节的适当倾斜,坚持不轻易适用逮捕、羁押等强制措施。构建联系协作平台。常态推动“检企对话”沟通协作机制,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定期选派优秀检察官帮助企业排查防控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
更大力度防范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更加积极地用法律监督有力举措保稳定、促发展。突出打击经济犯罪。盯紧金融犯罪日益突出的新动向,坚持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和维护稳定相结合,重拳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落实国务院督导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积极参与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类案分析,常态化运用开展检察建议促进行业、市场等规范化运行,及时跟踪督导相关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抓好安全生产整治。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从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三个方面持续发力,积极参与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的保护力度。
更实举措落实为民司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优势力量、运用多种措施,努力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护,依托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关注网络与校园周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领域安全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手段,努力保障百姓“舌尖安全”。全面推进好未成年人保护,加强与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定期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分析,定期向区人大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以实际行动护航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系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