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深化检务公开,6月10日下午,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一楼听证室对陈某某申请不立案监督案组织进行公开听证,以“检察开庭”的方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3人参加听证。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爱华主持听证会。
据了解,控告人陈某某系一民营企业负责人,2014年因企业资金短缺无法购买原材料,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因熟悉该银行放贷人孙某,在贷款过程中与其发生借贷行为,因而发生矛盾纠纷。陈某某认为孙某构成骗取贷款罪,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不服,要求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
听证会上,控告人充分陈述了控告理由。检察官对原案证据、补充调查的证据进行逐一示证,对公安机关的初查情况及目前的证据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介绍。对骗取贷款罪及可能涉及的罪名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孙涉嫌刑事犯罪。听证员就本案的焦点积极发问,控告人认真观看了检察官示证材料、听取了各方解答和意见。
经场外独立评议,听证代表均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赞同。检察官向信访人当场送达了《答复函》。主持人要求信访人以及旁听的群众代表要从该案中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学习,谨慎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最后,信访人当场表示,检察机关不仅就控告情况详细解释,让其真正解开了心结、安心经营,而且就他的客观损失为其提供了法律咨询,指明了维权方向,为此特别感谢!
近年来,高新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办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要求,延伸工作链条,增强办案透明度,创新《司法救助告知函》、在《答复函》中链接法条、借助专家“智慧”等矛盾化解新方式,全部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真正让群众可知可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