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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戴卫东(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6-19 15:29: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近日,盐城市阜宁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戴卫东(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卫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9年,被告人戴卫东利用担任阜宁县芦蒲镇、东沟镇党委书记、阜宁澳洋工业园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阜宁县人社局局长、阜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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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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