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着奔驰轿车,专门在高速公路上“碰瓷”。仅9天时间,就在沈海高速、京沪高速、沪昆高速、杭甬高速等高速公路上作案27起。日前,谢某等3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38岁的湖南人谢某,仅有小学文化,一直找不到合适工作。2019年7月份左右,谢某到山东省临沂市花了9万多元购买一辆二手抵押的棕色奔驰轿车。
车拿到手后,谢某就动起了“发大财”的歪脑筋。2019年9月,谢某联系到老乡何某,两人一拍即合,商量好把奔驰车左侧反光镜自己先弄出划痕,一起去高速公路上“碰瓷”,得手后,谢某拿七成,何某拿三成。为了把“碰瓷”的戏演好,他们找到了做货车司机的老乡黄某,请他客串“重要角色”,并答应得手后给他一定的好处。
2019年10月8日,谢某、何某两人把汽车换了副假牌照后,由谢某驾车将车子开上了盐海高速,实施他们的首次诈骗。
他们把目标瞄准了一辆白色大众SUV,在盐海高速滨海境内时,当大众SUV想从超车道变更到正常车道行驶时,谢某突然加速,何某在后面用弹弓弹射橄榄果,制造车辆碰擦的声音。
谢某立即示意对方车子停车。“你开车怎么这么不小心,我们车子被碰了,快下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何某一边下车,一边把驾驶员李某喊下来,并趁车主李某不注意在对方车子右后门上面用砂纸刮了一道痕迹。
“你看,我奔驰车左侧反光镜被你车子碰坏了!”在双方确认都有“碰擦划痕”后,谢某提出其有重要事情处理,要求“私了”,并打电话给奔驰4S店黄总询问价格。
“你这个反光镜修起来,可能要三四千块钱吧!”电话那头的货车司机黄某“转行”成了奔驰4S店黄总,他随口报了个价。
三人“精湛”的演技把车主李某一下子唬住了,亲耳听到碰擦声、亲眼看到两个车子都有划痕。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李某拿出手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谢某3000元。
第一次“碰瓷”就这么轻松得手,让他们兴奋不已。从10月8日到16日,9天时间里,在高速公路上,他们疯狂“碰瓷”27起。
2019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发现谢某等人高速“碰瓷”诈骗线索,正当谢某等人预谋再次作案时即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说法】
高速公路“碰瓷”诈骗,不法分子驾驶的往往都是宝马、奔驰之类的高档车辆,利用车主慌乱心理诈骗钱财。车主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最好报警处理,并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现场图片等证据,不要轻易“私了”落入犯罪分子事先布好的陷阱。同时,在高速公路上实施“碰瓷”诈骗,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