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山(化名)的爷爷:“现在孙子要上网课,我家没有电脑,还是靠别人帮忙才顺利上课。”
检察官:“今天我们就是来了解你家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我们一定会依法办理司法救助,帮助你家渡过难关。”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为一名涉案家庭未成年人登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赵晓山(化名)今年刚满11岁,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他的父亲和叔叔都是智力残疾患者,二人因共同盗窃一辆马自达电动车,均被法院单处罚金。
经了解,赵晓山的父亲与叔叔均是当地低保户,他的母亲在生下孩子后便离家出走,年近七旬的爷爷靠捡破烂为生。获悉该情况后,办案检察官敏锐察觉到涉案家庭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困境。
为进一步核实家庭的真实情况,办案检察官主动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赵晓山家。经走访调查,检察官认为赵晓山的情况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现场办理了司法救助申请。
六一前夕,检察官赶往赵晓山所在的社区,将申请到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赵爷爷手中,给赵晓山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儿童节礼物。
“刑事案件中的贫困家庭未成年人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弱势群体,及时发现并主动予以司法救助,是我们做实司法救助工作、践行检察为民初心的应有之义。”
此次“上门服务”的司法救助行动,是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司法实践、助力“三大攻坚战”的新尝试。2019年以来,该院共救助因案致贫人员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6万元。
1.畅通司法救助服务渠道
在工作中积极向群众宣传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特困家庭申请的司法救助案件优先接待、及时审查、快速办理,力争尽快为被救助人解困。
2.规范司法救助审批程序
被救助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后,认真审查材料,并及时与当地社区(村委会)联系,了解核实被救助人家庭生活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迅速报批,建立规范化档案,确保司法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3.建立司法救助联动机制
主动加强向区委政法委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同时积极与民政、法院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并及时将救助情况告知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
4.加强司法救助监督力度
严格落实救助资金发放的程序审查和实情调查,建立司法救助专项监督机制,坚持一案一监督,确保司法救助金按时全额发放到切实需要被救助人手中,真正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作用。
下一步,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坚守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传递“检察温度”,打通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