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和问题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和问题源源不断,解决问题不是清除矛盾。矛盾只能被缓和或被新矛盾取代,旧矛盾的消失则是新矛盾的形成。”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基本观点告诉我们,没有任何矛盾的检察院是不存在的,没有任何问题检察队伍也是不存在的。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长,遵循客观规律,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妥善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升队伍团结奋斗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激浊扬清,扭转不良习气,解决愿干想干事的问题。司法责任制改革像一个新生的娃娃呱呱坠地,因司法改革而产生的新矛盾和老问题互相交织。通过对队伍人员情况的熟悉了解,我发现院既有一批能干事、会干事的有为力量,也有部分安于现状、随大流的干警,同时存在极少数思想极端、行为偏激,不想干事、只想好处的私心较重的人员。作为新任检察长,我秉持“新官照理旧账”的心态,做到不惧老问题、直面新问题,尽心竭力予以解决。针对上述问题,从领导班子抓起,建立党组每周例会制度,安排进行政治学习、工作交流、重点工作部署、上会事项讨论等,一直坚持执行,已成为党组决策有效推进落实的工作抓手,增强班子整体核心凝聚力。在全院实行每周科务会工作讲评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参加指导,我个人不定期列席,强化全院“一盘棋”思想,提高工作执行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实绩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先后提拔和转任2名院领导、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5名员额检察官、6名中层干部,均政治觉悟高、业绩优秀、能力突出获得组织和同志认可。经过三年努力,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增强,干警队伍中突出的不良习气也明显扭转。
扬长避短,做到识人适岗,解决会干能干事的问题。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每一名干警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也都有各自不同的赋性和天赋。检察长要善于发现班子成员和本院干警的长处,针对不同的特点和性格特征,将其所长用到适合他们从事的岗位上,才能做到人尽其才。院党组一班人多次与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站在干警个人发展的角度,分析利弊得失。在充分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抓住内设机构改革契机,陆续将人岗不适的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出台以贡献度为评价标准的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完善绩效奖、目标奖分配进行调节,有效平衡和激发全院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干警的心气顺了,司法办案取得较好的效果也就水到渠成。
筑牢堤坝,严守红线底线,解决成事不出事的问题。院党组在集中主要精力解决好司法责任制、“两反”转隶、内设机构整合等大的改革矛盾和问题过程中,对院出现的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抓和抓重点来及时解决。如,2018年出现的较多文书公开不及时、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整改,两次责令责任部门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自我检查,深刻反省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分管领导、检务督察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0名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检务督察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办案单元承办人自查、部门流程监管员核查、案件管理部门评查”三道防线,对办理的4000余件案件全程跟踪、全程监控、全程预警,坚决守住规范办案、不出现问题的红线底线。
(作者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