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理的这几个未成年人案件很具有典型性,尤其是韩某猥亵儿童案中,检察官不就案办案,深挖彻查,严惩被告人,并发出全省首份检察关注函,推动了行业规范化治理,效果显著,我建议常州检察机关要将这样的典型案例升华为常州模式,推广到其他省市,在全国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近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召开的第十次检察委员会上,受邀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此次检察委员会主要审议4起案件能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参考案例,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列席,检察委员会“开放式”模式尚属该市检察机关首创。
韩某猥亵儿童案就是其中一例。韩某,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满释放后,韩某至常州市某乡镇小学任代课教师,试用期内被辞退。后韩某在该镇开设无资质的补习班,其间对7名未满12周岁女童实施多次猥亵。2019年4月17日,公安机关以韩某猥亵儿童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通过引导侦查追加认定6名被害人。法院均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禁止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
“我认为本案参考价值有三点:一是我们承办检察官严审细查,从认定1起被害人的犯罪事实到追加认定7名被害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二是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均是在午休期间被侵害,属“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恶劣情节,应从重处罚;三是发现异地教师资格管理存在漏洞,我们遂向教育部门发出全省首份检察关注函,要求严把教师准入资格审查,还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出台《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及教职员工聘任动态联动机制管理办法》,对全市5万余名教职员工进行了师资摸排。”常州市检察委员会委员、市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殷虹发表其意见。
在听取检察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时,李承霞代表一边频频点头,一边认真记录,“我作为农民工代表,这次首次参加检察院内部的案件讨论会,再一次真切感受到检察官办案细致、精准,我希望你们可以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对这些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尤其是能够采取法治进校园、进企业等形式,提高孩子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建立定期发布机制,扩大这些参考案例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