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委托他人送锦旗
“开学了,我家四个娃都去了学校,多亏检察院的救助!”9月初的一天,云南省昭通市和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的12309热线,一前一后接到了昭通市镇雄县以勒镇木城村村民邹某的致谢电话。
扬州和昭通,这两个相距2000多公里的地方为何会联系在一起?事情要从去年11月18日说起。张某自昭通到扬州打工,因感情纠葛被王某杀害。今年初,王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先后移送江都区和扬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被害人张某生前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丈夫邹某无固定收入,两人有4个孩子,均未成年,还要赡养老人。张某遇害后,被告人王某未进行任何赔偿,这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不能让这个家垮了,更不能影响孩子上学。”两级检察机关决定对邹某一家实施司法救助。正当检察官打算前往云南调查核实邹某家庭情况时,新冠肺炎疫情突然而至,调查计划只得搁浅。
“孩子等不了,必须另想办法。”检察官许晔一边通过电话和网络指导邹某提交救助申请材料,一边与云南省昭通市检察院联系,商请该院进行调查核实。昭通市检察院不仅认真仔细地进行调查,而且多次询问邹某是否有急需解决的问题。
救心重于救穷。办理司法救助期间,扬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还经常通过视频对邹某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走出悲伤,承担起家庭责任。
今年6月,12万元救助金申请获批。首期4.5万元用于被害人安葬、老人治病、孩子上学等急需费用,其余救助金将分三年发放。当邹某准备启程领取救助金时,云南又遭遇持续性强降雨,其所在村庄与外界交通全部中断。两地检察官又多次主动联系邹某,表示一旦交通恢复,立刻将首期救助金发放到位。
8月初,暴雨停歇,邹某终于走进昭通市检察院,领取了首期救助金。“这下孩子们都可以去上学了!”邹某激动地说。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