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纠纷商谈不成,上海一女子携4名壮汉驱车上门,假装送快递强闯民宅,威逼合伙人转让公司股份……8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汤某、郑某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的刑罚。
青年女子汤某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多年,2016年1月,其与同事梁某共同出资成立并经营管理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人各持公司50%的股份,汤某负责财务,梁某负责运营,公司效益良好。至2019年6月,汤某与梁某交恶,汤某退出该公司股份,梁某遂以妻子周某的名义持有公司77%的股份,并约定汤某仍享有公司盈利额30%至50%的分红权,每季度结算一次。
自从退出后,汤某心生悔意,她认为公司是被梁某骗走的,双方再次发生矛盾。汤某多次与梁某商量,表示她想回购公司股份,但梁某不同意,而且对方一直回避不肯与她商谈该事宜,这让汤某十分生气。2019年7月31日晚上,汤某与朋友郑某在酒桌上谈及此事,郑某建议直接到无锡找股权所有人周某,威胁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委托书,并说了此举可能会导致的法律后果。此番说法正中汤某下怀,她将法律风险抛诸脑后,二人合计一通,准备再由郑某邀约几人共同行事。
8月1日晚,汤某、郑某伙同蔡某等一行四男一女,乘坐两辆网约车从上海直奔无锡市新吴区周某居住的小区。郑某谎称送快递,诱骗被害人周某打开房门,其余众人一拥而入强行非法闯入室内。进入房屋后,他们先抢了周某的手机,用语言威胁要“杀了她”“泼硫酸”等,让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委托书,逼迫其以10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77%的股权转让给汤某。汤某按照协议内容先行支付周某部分钱款后离开现场。后周某报警,郑某等人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二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
新吴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汤某、郑某的行为尚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其以送快递为由诱骗被害人周某开门后,非法强行闯入周某日常起居的住宅,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该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6月25日,该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被告人汤某、郑某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