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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愿撤回检察监督申请” 如皋市检察院公开听证实现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0-09-23 09:0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官司打了两年多,我们一直不服气,但经过检察院这一趟,才发现之前确实是我们钻了牛角尖,我们撤回检察监督申请!”9月14日,在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参加完听证会后,为兄弟孙季工亡待遇信访多年的孙伯、孙仲二人表示将息诉罢访。

  车祸引发的行政诉讼

  2015年9月12日,南通某劳务公司工人孙季驾驶电动自行车返回建筑工地时发生交通事故,被送至医院收住ICU治疗并做了“腰椎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1个多月后,孙季出院回家养伤,医嘱建议卧床休息3个月。没想到10个月后,孙季猝死在家中。

  经鉴定,孙季的死亡原因主要是高血压、冠心病,不排除车祸对基础疾病发作起到的次要、间接影响。由于孙季是在工作中遭遇交通事故,2017年3月,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其遭受的损伤为工伤。然而,当孙季的两位兄弟孙伯、孙仲向海门社保处主张工亡待遇时,其诉求却被拒绝了。

  2017年10月,孙伯、孙仲向如皋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海门社保处按照工亡待遇支付相关费用。一审法院认为,孙季在停工留薪期外非因工伤死亡,不能享受工亡待遇,判决兄弟二人败诉。此后,二人提起上诉,因未到庭被法院按撤诉处理,申请再审又被裁定驳回。“想不通”的兄弟二人不断到处上访,一定要为亡故的兄弟讨个“说法”。

  细致审查保障合法权益

  今年2月,两兄弟来到如皋市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审查后,承办检察官发现,由于孙季死亡时间已经超出了医生建议休养的三个月,不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且其死亡的主要和根本原因是高血压、冠心病,也不属于工伤导致的死亡,因此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然而,依法作出不予监督的决定,势必不能化解兄弟俩的心结,这起行政诉讼争议也无法得到彻底解决。还有没有其他解决方法呢?

  带着这样的思考,承办检察官再次对案件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审查。承办人发现,孙季受伤停工后,劳务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其工资待遇;同时,孙季生前的伤情可能构成一定伤残等级,有权向海门社保处申请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是,交通事故发生至今已近5年,支付工资的诉请早已过了时效。孙季已经死亡,也不具备进行伤残等级现场鉴定的条件,没有伤残等级就无法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案件再度陷入了僵局!

  为了帮助这对经济窘迫的兄弟,承办人多次与劳务公司沟通协商停工期间的工资问题,该公司负责人最终被检察机关的诚意所打动,自愿全额支付孙季停工期间的工资共计3万多元。

  为了解决伤残补助的问题,承办人多方咨询后得知,在劳动争议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可以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载明的工伤事实及病历资料作出伤残等级鉴定。承办人数次与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和海门社保处协商,最终该中心同意依照现有的病例资料等对孙季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海门社保处也表示将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公开听证实现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了彻底解开两兄弟的“心结”,实现这起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9月14日下午,如皋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南通市人大代表、如皋市政协委员、如皋市总工会及市律协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听证会上,如皋市检察院向听证员和孙伯、孙仲二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以及不予监督的理由,同时告知两兄弟检察机关为争取孙季停工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做的工作和进展。五名听证员一致认为孙季不符合申领工亡待遇的条件,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安抚劝慰两兄弟。

  “之前总觉得老三因为工作才出的事儿,人死了总得有个说法!这次申请检察监督,检察官不仅跟我们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还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争取了合法权益,没有一推了之,让我们非常感动。”历经3个多小时的听证,孙伯、孙仲两人自愿撤回检察监督申请,表示将息诉罢访。

  “这起行政争议能够实现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既依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问题,体现了检察机关在防范社会风险、助推社会治理方面的担当和作为。”南通市人大代表、如皋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王桂兰说。

  (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作者:陆晓妹 凌 雯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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