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北方人,来常熟已经第七个年头了,十足地感受到了这水乡的魅力,说来也遗憾,七年里,我从来没有去长江周边看过,前一阵,受朋友之邀,一起到长江边玩,车刚刚开到堤岸,我当时真的是不由得发出赞叹,大自然真的是太过壮观和美好。
作为一名检察官,以水之名,守护长江“生命线”,责无旁贷。下面通过一个污染环境案,来说说我们常检人为保护长江所做的种种努力。
基本案情
生意人陆某
他听朋友说铝灰可以做砖,炼铝厂还可获得很高的补贴费用,于是通过朋友的介绍,在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泰兴取得了近2000吨的铝灰,后来通过丁某某的介绍,朱某某同意提供经营的位于张家港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场地用于堆放铝灰,厂家在将铝灰交给陆某的时候告知他,这个铝灰可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和填埋,但是这三个人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在明知铝灰遇水会产生氨气、氨水的情况下,仍将铝灰堆放在了朱某某的场地上,周围群众叫苦连连。
群众的声音
群众A
我家距离朱某某的场地约200米,铝灰在池子里泡,产生了很大的氨味,盖了塑料纸还有很大的味道,流出来的污水流到了小河里,河水变黑了,鱼和菱角都死了。
群众B
铝灰是灰色粉末,有很浓的氨水味,运铝粉的时候把我家的蔬菜和庄稼都烧死了。
群众C
铝灰味道特别大,闻到后不自觉地掉眼泪,遇到刮风,味道会飘到村子里。
铁腕打击
鉴定意见证实100份铝灰样品中有97份无机氟化物浸出毒性超过鉴别标准的下限,这铝灰是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是有毒物质,检测报告中对铝灰的表述是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白色粉末。
氟化物超标24倍,镉超标25.6倍,钒超标14倍,铜镍等超标24.9倍。
通过柱状图我们能清晰地看到污染物超标情况
更可怕的是,这些人在接到群众投诉之后,为了最快地转移铝灰,竟然将183余吨的铝灰运送到了长江堤岸空地露天堆放,这个空地距离长江仅仅40米。
就是这样的一个环境污染案件,张家港市公安局以陆某涉嫌环境污染罪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我们经过初步审查,发现嫌疑人实在是太狡猾了:陆某辩解称买了铝灰是用来做砖的,是合法经营,不知道铝灰对环境有危害性。
通过细致的审查和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我们有力驳斥了被告人关于合法经营的辩解,认为陆某明知铝灰对环境有危害性,仍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
经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发现丁某某和朱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重要的帮助作用,他们提供了介绍和提供了场地帮助堆放铝灰,同时协助将铝灰运至长江。我们固定了二人主观明知的言辞证据,追加二人为共同犯罪。
被告人认罪伏法后 ,我们对3名被告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督促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并积极修复环境,同时主动与环保局沟通联系,促成3名被告人支付了大部分应急处置费用。
该院于2019年1月25日对三名被告人以污染环境罪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26日,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属于长江流域跨市处置危险废物的典型污染案件,涉及的危险废物数量特别巨大,是数年来之罕见。
检察机关积极为长江“把脉问诊”,开出“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的检察良方,依法严惩危害长江生态环境犯罪,为长江保护筑牢了强有力的司法屏障,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的期待。
从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到长江生态修复增殖放流,从助力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到守护长江环境资源。我们主动参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办理了一批有分量、有影响、有重点、有亮点的典型案件、精品案件,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
这一江清水,千百年来哺育着中华民族,我相信,在一代又一代像我们一样长江护航人的努力下,不管下个七年,下个七十年,我眼前的长江亦如我最初见它时的模样。最后呼吁大家,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文/第一检察部王萌 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