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林,你因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根据人民法院的收监执行决定书,现依法将你收监执行,并暂时收押于连云港市看守所”,近日,在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下,公安民警依法将一名贩卖毒品罪犯送至看守所收监。原本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王晓林怎么突然被收监执行了呢?这要从东海县检察院开展的一次专项监督说起。
认真履职,发现蛛丝马迹。2020年9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材料时,发现王晓林因处于哺乳期而被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发现其和孩子并未生活在一起的情况。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王晓林可能存在“假哺乳”情况,于是迅速展开调查。走访邻里,核实哺乳情况。为进一步确定王晓林是否真实哺乳,检察官走访了王晓林的帮教小组成员、邻里,了解到王晓林在暂予监外执行后并未将婴儿带在身边,而是将婴儿送到其黑龙江老家由其亲戚抚养。调取档案,检查矫正台账。王晓林于2020年6月9日在东海县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在矫正期间工作人员也证实其出生的婴儿并未带在身边,且在矫正期间也并未请假离开过东海县。形成链条,真相浮出水面。办案人员先后多次与王晓林谈话,详细核实其孩子的出生地点、婴儿出生后的抚养等情况。后又与其母亲谈话,进而对王晓林陈述的内容进行佐证。原来,王晓林于2019年10月26日在黑龙江省生下一女婴,在其被判决有期徒刑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王晓林在东海县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但其生下的女婴在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交由其在黑龙江省老家的姑姑抚养,其并未实际哺乳自己的婴儿,这种情形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为此,东海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王晓林被依法收监。
刑罚作为犯罪的法律后果,只有依法严格执行才能实现刑法应有的机能和目的,而暂予监外执行是基于人权保障而设立的一种刑罚执行的例外,应当严格依法适用,而不能让这项制度成为一小部分罪犯逃避刑罚的工具。
(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