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泗阳民营企业家,我们企业能够正常运营与检察院等政法机关护航是分不开的,检察院不光是办理案件处理犯罪人员的,还帮助一些困境企业做了起死回生的事情。”9月11日,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组织人大代表、企业家等到泗阳县检察院调研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应邀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江苏协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葛亚对检察机关做法很是肯定。
近年来,泗阳县检察院积极转变办案思维,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参与社会公共治理、挖掘培育典型案例等方面成效明显,连续3届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连续4年位列全市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全县绩效考核第一等次。
让涉案企业感受检察关怀
今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新部署。“意见全文37处提及企业,充满了对企业的检察关怀。”泗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克涛认为,作为基层检察院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意见,在司法办案中传递检察关怀和司法善意。
犯罪嫌疑人雷某、陶某等6人和4家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或加价出售从中获利,涉及税款7.5万至20.8万余元不等。
案发后,陶某等3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部分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6名犯罪嫌疑人及涉案4家公司均表示认罪认罚。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涉案企业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从保护民营企业生存考虑,提出对该4人及其名下3家涉案公司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为审慎处理案件,该院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侦查机关意见,最终决定对雷某等2人和1家公司提起公诉,但考虑到雷某系企业负责人,且公司尚在正常经营,建议对其判处缓刑;对陶某等4人及名下3家涉案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院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70件174人,其中不批捕5人,不起诉24人、16家企业,变更刑事强制措施14人,无一案件因办案方式方法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复工复产。
为社会治理贡献检察智慧
“办理案件就是办理民生,我们要从关注办案到关注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司法获得感。”据泗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光耀介绍,该院近年来积极转变办案方式,杜绝“就案办案”,注重延伸办案效果,推进预防犯罪和社会治理。今年5月,该院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时,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了解涉案渔民生活状况,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不起诉听证会,同时,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休渔期渔民生活困难,举办“送法进渔家”法律宣讲活动,为渔民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渔民合法开展捕捞活动。
该院还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加大履职力度,主动将办案向基层治理延伸,转变“重刑轻民”思维,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公共利益犯罪的同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分析研判报告30余份,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成品油市场整治、失管失养桥梁排查等专项行动,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实现司法为民惠民效果。
今年6月,该院就道路安全和规划建设问题,邀请公安、住建等部门召开宿迁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并发出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督促配合下,有关部门针对停车位施划、人行道建设规划等方面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权衡行人、车辆通行权利,完善解决方案。有关部门还对县内其余类似道路进行调查,计划将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将请专业设计院重新规划后按计划整改修缮。
在办案中打造检察精品
典型案例是反映检察职能作用、检察官办案能力和检察工作贡献度的集中体现,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发挥重要引领作用。该院提出“要办就办成精品案件”,引导干警树立精品意识,确保培育的案例真正具有引领、示范、借鉴作用。
该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数据优势,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挖掘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案件,列入培育名单。定期组织检委会会议、检察官办案联席会等,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主导作用,深挖案件线索,分析典型意义,突出检察机关职能特色和案例典型价值。不仅如此,该院还充分发挥综合部门服务保障作用,积极做好案例总结、文字提炼等工作,并坚持开展院内典型案件、优秀文书季度评比,结果与个人、部门实绩考核挂钩,既保障了案例培育的素材供给,又激发了检察官培育案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8年以来,该院共培育各类案例、优秀文书50余个,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文书14个。其中,办理杨某猥亵儿童案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徐某交通肇事案被省检察院发布为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典型案例;杨某假借迷信强奸案入选最高法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十大典型案例;非法广告联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发布为“净网”行动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