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2016年以来,吴中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形成智慧、生态和文化“三大品牌”聚合效应,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检察长陈飞获评“2015-2019年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一点在吴中区检察院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2017年6月,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该院开始探索“捕诉合一+专业化办案”机制,采用“谁批捕、谁起诉、全程负责”的办案方式。后来,该机制入围中政委“政法战线改革之星”评选,经验宣传片在2018年7月中政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展播推介,该院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得到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创新创优还体现在该院的“智慧检务”建设上。近年来,该院创新研发、引入18套科技设备系统,从数量到质量都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9月,因“智慧检务”建设颇有成效,该院被最高检选中,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上做了现场连线,向全国检察同仁远程展示“三位一体”智慧型检察院建设成果,得到时任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的充分肯定,后来还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法律服务机器人、取证无人机、刑检单兵系统……一个个检察“黑科技”不断地改变着检察机关的办案模式。
如果说不断创新是吴中区检察院自加压力后的“附加题”,那该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答题”也解得漂亮。围绕吴中“全省最大生态红线保护区”特点,首倡生态检察,保护太湖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全流程做好“稀硫酸污染大运河案”各项公益诉讼诉前工作,一审判决创苏州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额最高纪录(3200余万元);以“吴文化保护”为抓手,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利用案件现场全息复刻技术还原事实真相,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荣誉背后,是一支恒心恒力、敢想敢试的过硬队伍。该院始终坚持党建带动队建,精心创建“三位一体”智慧党建,“剑莲”廉政教育基地获评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市机关党工委党性教育基地。
为了筑牢检察官履职“防火墙”,该院建起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制度和案件评查体系,发现瑕疵并完成整改已经成为“常规操作”。立足政法队伍“四化”要求,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并引入“数据检察人”概念,将检察考核脸谱化、科学化,提升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近三年来共8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疫情来袭,该院突破传统思维,首次在微信公众号上运用远程视频技术,于复工第二天紧急上线“微信公众号刑检办案系统”,集案件受理、告知、讯问、认罪认罚、宣告等功能于一体,在100多件案件中运用,确保刑事检察办案不停不等不拖。该系统得到省院领导肯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在得知湖北省恩施州检察机关因疫情无法开展讯问、办案陷入停滞后,积极帮助其引入远程讯问技术,和湖北同仁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