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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基层检察长“集中充电”共谋发展
2020-11-09 09:2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11月6日,江苏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省检察官学院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主持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赵志刚宣读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在全国公诉人业务竞赛中作出贡献人员进行通报表扬的决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建华宣读关于表彰“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总结部署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根据省委和最高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江苏省检察工作“十三五”规划》要求,始终把基层院建设作为基础性、全局性任务来抓,统筹推进基层院政治、业务、队伍、保障建设,基层院呈现新面貌、焕发新活力、取得新成效。坚持政治建检,党建引领发展不断深化。坚持业务立检,服务大局成效日益凸显。坚持人才兴检,专业化队伍建设初见成效。坚持科技强检,系统化集约化网信建设大力推进。坚持从严治检,风清气正干事氛围更加浓厚。

  会议强调,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有“三个有”,即有一个好班长、有一个好班子、有几个好骨干,它的整体工作就能带起来。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要注重把握好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政治建设。首先,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察机关也是政治机关,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对国家未来发展的规划、目标、任务等。基层检察院党组和各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的了解,加深对改革开放发展成就的感受,在实践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其次,要认真落实好地方党委和上级院部署的重点工作。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要落在具体的任务和项目中。基层检察院要对照地方党委政府的发展重点和省市院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好一项项具体任务的落实,把服务大局的成效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第三,要保证意识形态不出问题。检察人员对党的绝对领导要高度认同,对国家的核心利益要坚决维护。要把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表现跟所有党员讲透,确保不出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论和行为。要依法办好涉及到意识形态的案件,体现检察机关应有的业务担当和政治担当。第四,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有关要求,该请示的要及时请示,该汇报的要及时汇报。

  第二个方面是司法办案。“一把手”和分管院领导要懂办案、抓办案。对于在当地有影响的大要案,“一把手”或者分管领导要挂帅出征亲自去办案,这样才能以上率下。也只有通过办案,才能发现问题,才能知道怎么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要抓案件质效。检察人员要及时更新观念,减少和避免机械办案问题发生。

  要利用办案数据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促进办案质效的提升。在作出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时,要尽可能地向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清楚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是什么,这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工作手段和路径。要持续推进涉案款物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及时规范清理到位。

  第三个方面是队伍建设。要抓好班子。省院和市院党组要想办法、想措施,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沟通协调,帮助基层院配齐配强班子,优化班子年龄结构。要抓好典型选树。要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军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业务培训、技能比武等方式,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一种比拼业务的风气,培育更多业务骨干和精英人才。要抓好全方位全覆盖的廉政纪律教育。无论是政法编制人员,还是事业编制人员、各类聘用制人员,凡是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员,都要纳入日常管理范畴。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管用有效的方法,把党纪国法和检察纪律传递到检察院的每一位同志。

  第四个方面是规范管理。每个基层检察院都要明确专人来负责档案管理,及时规范做好案件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党组会、检委会讨论、审议重要事项、重要案件等,都要清晰、完整、准确地做好会议记录。要规范开展招投标、资产报废、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履行相应的手续和程序,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规范管理水平。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和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并分组讨论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江苏省“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价办法(讨论稿)》。

  会议为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25家基层检察院和“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4家单位颁奖。5家基层检察院作大会交流发言。

作者:徐红喜 宋世明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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