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沭阳县检察院刑民并举保护未成年人
2020-11-19 09:5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支持被害人小鑫、小雨母亲李某和检察机关意见,依法撤销章某对子女的监护权。”11月15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检察院收到该县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书,该院出庭支持一起监护侵害案,被害人母亲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同时,被告人章某也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被告人章某2011年与李某同居,先后生下女儿小雨、儿子小鑫。章某常年酗酒,家庭主要收入靠李某外出务工。2019年暑假的一天晚上,小雨和小鑫在屋内玩耍,张某因嫌吵闹无法入睡,举起事先准备好的斧头砍向了小鑫。一旁的小雨吓呆了,不敢上前阻止。由于小鑫不断挣扎,章某停止了伤害行为。

  章某的行为不仅对小鑫的身体造成了直接伤害,还严重侵害了小雨和小鑫的心理健康。为此,沭阳县检察院将该刑事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支持小鑫母亲李某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并为他们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还委托该县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小雨、小鑫开展心理疏导。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处理监护侵害行为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们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惩罚罪犯的同时,我们更要防止这种伤害再次发生。”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涛说。

作者:叶婷 臧宏年  编辑:夏禹玮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