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出台决定,追授如皋市检察院刘涛同志为“全省杰出检察官”。
刘涛同志生前系如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因连续工作积劳成疾,在参加检察业务竞赛大比武活动时突发心源性猝死,于2020年10月13日不幸因公殉职,年仅36岁。刘涛同志生于1984年2月,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从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监督管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12年4月作为江苏检察机关第二批援疆干部挂职新疆伊宁县检察院检察长助理。从事检察工作十年间,刘涛同志先后被评为如皋市优秀共产党员、南通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南通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先进个人。
为表彰他为检察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省检察院商请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并报省领导批准,决定追授刘涛同志为“全省杰出检察官”。
省检察院党组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学习刘涛同志对党忠诚、心系群众的优秀品格,学习刘涛同志勇挑重任、担当作为的拼搏精神,学习刘涛同志勤学善思、精研实干的过硬作风,学习刘涛同志淡泊名利、忘我奉献的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