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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新闻|通州区检察官驱车40公里把司法救助送到家
2020-11-30 10:09:00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一大清早赶了这么多路,给我这个老人家办手续!”11月26日早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华一行驱车40多公里,来到该区三余镇某村沈某的家中,为她办理领取国家司法救助金相关手续。当从“上门服务”的检察官口中得知,办理好手续很快可以领到一笔司法救助金的消息时,沈某激动得当场热泪盈眶。

  事情还要从今年6月份那起故意伤害案件讲起。

  沈某今年84岁,老伴前些年就离世了,现在和将近70岁的儿子住在一起,母子俩常年在村里务农,家境清贫。6月份的一天,沈某从自家田地里挑了一些蔬菜,带去农贸市场摆摊销售,贴补家用。但没有想到,看似寻常的一天,却因一场意外,让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困境。邻摊的李某与沈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将沈某推倒在地,造成沈某骨折,后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进了医院就给我做手术,在手上打进去了几根钢钉,光医药费就花了好几万块钱。现在虽然出院,但我手不得劲儿,干不了活了……”沈某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说到现在的困难,不禁哽咽起来,拉着检察官的手也握得更紧了。

  该案曾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进行过多次调解,但因李某一直坚称自己没有推沈某,是沈某自己摔倒受伤的,据此明确表示拒绝赔偿,调解并未取得进展,无果而终。公安机关遂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从证据材料、事实认定、法律规定与适用等多个方面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通过向案发现场目击证人调查核实,查明了沈某被推倒摔伤的事实。同时,办案检察官还了解到侵害人李某年近七十,也以种菜为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难以足额赔付。

  充分掌握情况后,办案检察官认为沈某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帮助沈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缓解家庭经济困难。考虑到沈某一家距离城区较远,出行不便,办案检察官特意前往其家中办理手续。

  “司法救助金会很快汇入您的账户,请注意查收。天冷了,您要保重身体,地里的事情以后就交给您儿子打理吧。”当日,沈奶奶的儿子作为代理人完成了签字。

  据悉,除了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以外,该院检察官在案件移送法院后,将继续做好李某释法说理工作,化解双方矛盾,协调赔偿事宜,另外还联系了沈某所在村居委会,详细说明案件经过和当事人情况,建议居委会给予关怀,竭尽所能为这个家庭带去更多帮助。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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