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万元欠款对方如数偿还,支持起诉真是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12月18日,江苏徐州恒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向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范晓燕打来电话,言谈之中,尽是喜悦。
今年4月,徐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辖区走访中得知,恒东公司2018年以来与多家公司签订了机器设备销售合同,销售金额达600余万元。设备交付后,部分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在一年内支付余款,更有异地买受人拒绝付款,导致恒东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欠款方对所购设备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均无异议,但始终以财务紧张为由拒绝付款,经多次催要仍恶意不履行债务。
经研究讨论,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决定运用支持起诉方式帮助企业主张权利,依法受理了恒东公司与另外两家机械设备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今年5月28日,恒东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债务方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院依法发出支持起诉书,并作为支持起诉机关参与了该案的审理。
近日,检察院意见获法院支持,双方当事人就货款履行问题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欠款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恒东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该公司的其他债权,检察官还在进一步跟进之中。
“小微民企法律意识薄弱,维权能力不强。支持小微民营企业起诉,是我们对支持起诉职能的创新性拓展。”范晓燕介绍,2019年3月以来,该院共办理各类支持民营企业起诉案件27件,帮助小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