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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延伸到生态保护第一线
2020-12-31 08:54: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沭阳县素有“花木之乡”美称,古树名木众多,也孕育了数量庞大的野生动物资源,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江苏省园林城市。

  然而近年来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公益林、防护林经常无辜被伐,频频遭到破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也居高不下。据了解,2015年以来,沭阳地区非法狩猎、滥伐、盗伐林木资源等案件共164件180人,野生动植物生态亟需进一步保护。

  公益诉讼,代表公益。着眼这一定位,沭阳检察一手抓办案一手抓保护,探索机制、凝聚合力,把公益诉讼延伸到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第一线,打造地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公益样板”。

  “外脑办案”保护公益迈深一步

  “野生动物可能存在一些未知的细菌和病毒,人食用被毒死的灰头鹀也会造成身体的损伤和毒物的积累。同时,采用投毒方式猎鸟,毒饵会对土壤、水源产生一定的危害。猎捕野生鸟不仅是对一种物种的猎杀,更重要的是对环境潜在的影响难以估量。”在沭阳县检察院公诉的崔某非法狩猎一案中,南京森林警察学校教授侯森林到庭作出如上说明。

  2020年3月3日上午,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崔某非法狩猎案公开开庭审理。经查明,2019年9月至11月间,崔某多次前往沭阳县高墟镇某村田地内进行猎捕。被捕杀的鸟中,经鉴定有3351只系灰头鹀,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在刑事案件办理的同时,沭阳县检察院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崔某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鸟类资源损失赔偿费用共计人民币100.53万元。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针对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难、专业性强等问题,沭阳检察院借力“外脑”让公益诉讼案件提质增效。来自环保、食药监、高校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公益诉讼案件中担任“外脑”角色,协助检察官就事实或证据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古栗林景区是沭阳“网红”旅游打卡地。据统计古栗林景区年接待游客6万人次以上。

  但是,游客多了,垃圾也多了。景区周围野炊、烧烤后随意丢弃的垃圾越来越多。对此,沭阳检察院制发了检察建议。

  解决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措施这样制定?游客承载量多少才不会影响古栗树发育态势?省农科院的专家全程参与现场查看了古树保护情况。

  “古树的树龄大、树体生长势逐渐衰弱、根生长力减退、死枝数目增多、抗逆性差、极易遭受不良因素,再加上遭受的人为破坏,导致古树名木数量急剧减少。在古树周围修建房屋、挖土、倾倒垃圾和污水等也会影响古树生长。因此要定期检查树木的生长情况,及时除草、松土、施肥、打药等,促进古树复壮,延缓古树衰老。尤其是景区游客多,一定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保护古树责任重大……”

  在专家的建议下,乡政府及时启动了整治景区环境、强化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并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邀请专家制定古栗树保护工作方案,并定期除草、施肥、打药,促进古树复壮。

  融入社会治理,不是独角戏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本人(单位)承诺自即日起停止野生动物经营活动。”这份每位野生动物经营主体必签的承诺书,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专项执法检查的一角,也是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回复内容之一。

  2020年2月,针对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问题,沭阳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疫源疫病防控、野生动物运输监管、违法广告删除,一场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大排查、严监管专项行动就此开展。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县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和饭店、市场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野外巡护6000公里,监测野生动物4300只。交通运输部门盯紧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车辆拉网式监督,对违法运输野生动物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和物流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场监督部门检查集贸市场、宠物店、电商平台654家,删除、屏蔽涉野生动物违法广告15条,发现涉嫌未取得许可证的市场主体12家。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沭阳县检察院瞄准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办案不是目的,检察公益诉讼的开展离不开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我们会把公益诉讼融入社会治理,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沭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林介绍。

  结合沭阳县域实际,以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为重点,沭阳县检察院制定出台《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检察监督协同发展机制的实施方案》。方案强化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案件线索移送反馈、巡查保护制度、违法犯罪溯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等十项机制,形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合力。目前,该机制已经提交县委深改组。

  有料有趣,公益普法深入人心

  “这不是我们常看到的野兔吗?”“这也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逮?”“判刑还不轻哦”……

  在高墟镇刁夏村委会的公示栏上,显著位置处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吸引了不少村民驻足观看。

  今年,沭阳县所有村居、小区的公示栏上都出现了新的变化,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联合下发通告,全县张贴《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摘编及典型案例》和《沭阳县常见野生动物》。除此之外,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幕、公益短片等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好好的”给乡亲们上了一课。

  谁执法谁普法,沭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维护公益进行了全方位普法宣传。2020年5月19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该院牵头建立生态修复法治基地。

  发布沭阳及周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典型案例,开展增殖放流的方式补充水生生物种群和数量,组织违法行为人参加公益劳动用以抵补无力支付的环境资源生态修复费用,投放人工鸟笼、搭建昆虫栖息平台……景观“有声音”,基地“有故事”,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基地不仅帮助野生动植物更好地繁衍生息,也得到了周边群众的欢迎。

  “我明知青蛙对老百姓种地有好处,国家不让逮,仍然报着侥幸心理,结果触犯了法律。今天的公益劳动,让我更加惭愧,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吸取教训,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一位因犯非法狩猎被判处刑罚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参加保护野生动植物公益修复活动时深有感触。

  截至目前,近500人参加了公益修复劳动。基地周边数万名居民徜徉其中,晨练、游园、休闲中一览这道“看得见的法治景观”。

  一花一鸟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保护野生动植物不是检察院唱独角戏,需要行政机关的配合,需要全社会对野生动植物的关注。我们希望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更好地促进野生动植物保护,打造属于沭阳的保护品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涛如是说。

作者:汤巧茹 陈 颖 张 旭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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