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杨月)“姐姐,这是我们春暖花开的约定”“你们永远是我的‘检察官妈妈’”......在2021年“3.5”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江苏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命名了第七批江苏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二十多年来的无私奉献让人动容。
未成年保护工作一直是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工作。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早在1995年就成立了“知心姐姐”团队,这是全国检察系统开通最早、坚持最久的青少年维权热线。该团队已经由一个人的热线平台发展成为20名女检察官组成的为青少年维权的组织,100多次法治教育、2万多册宣传手册、10万余人受益群体,真实记录着“知心姐姐”的维权服务之路!
“让我看到了更大的世界”
“我们不自卑、不放弃,踏实走好人生每一步,就是我们自己的英雄!”疫情期间,扬中市检察院知心姐姐贺俊把对李飞(化名)的关切与期望浓缩在一封信中。
2019年,李飞因一时贪念盗窃了两辆电动自行车,构成盗窃罪。考虑到李飞犯罪时为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且获谅解,扬中市检察院在委托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社会调查基础上,依法对李飞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了六个月考验期。扬中市检察院对此还制定了精准化的观护帮教方案,对李飞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干预,鼓励李飞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协助他培养法律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
由于李飞的考察期正值疫情防控期间,“知心姐姐”团队的检察官通过采用“QQ+微信”的线上帮教模式,时刻关注李飞的健康安全及心理状况。
“贺俊姐姐通过无数次的视频联系,带着我做了很多我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这些事很有意义,不仅帮助了别人也让我看到了更大的世界,我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大家在“网络空间”里齐聚一堂,共同见证李飞的成长。
“我有十几个检察官妈妈”
在扬中检察院心理疏导室的墙上,有一幅沙盘:房子门口有两头石狮子和菩萨,手持砍刀的彪形大汉保护着白雪公主。沙盘的作者是个小女孩,是什么让小小年纪的她如此没有安全感呢?
据参与心理疏导的“知心姐姐”介绍,小月(化名)是随父母、奶奶来扬中打工的外地人,后来她的父母均离开扬中杳无音信,她只能与奶奶相依为命,生活十分清苦。一天清晨,趁奶奶出去买菜,在小区当保安的倪某却将色欲之手伸向了这个仅有6岁的孩子,对她进行了猥亵。
“那个爷爷是坏人!我害怕!”第一次约小月来检察院时,她的第一句话就让大家感到心里一酸。于是,“知心姐姐”团队负责人王樱立刻给她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并制定实施多元化的“援助”方案:帮她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安排免费就读晚托班等。
“知心姐姐”始终将这个女儿记挂在心中,无论多忙都会抽出时间去看望她,带自己的孩子去帮她辅导功课,将她接到家里一起过节,带她去游乐场玩耍……现在的小月早已走出心理阴霾,健康快乐地成长着,学习成绩也飞速提高,她经常自豪地和小伙伴们说,“你们只有一个妈妈,我有十几个检察官妈妈,我不是没妈妈要的孩子。”
“给迷途的孩子点亮一盏灯”
“知心姐姐”团队就像雷锋一样,把自己生命的每一分热、每一分光都无私地奉献给人民,用大爱书写了一部检察机关关爱青少年的传奇。
“知心姐姐”王樱说:“获得这份荣誉我们感到既激动又自豪!关爱未成年人是我们的责任和担当。时代不断发展,我们需要用更多的爱心和智慧,专业和制度,去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去关爱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去帮助更多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
“知心姐姐”李成星说道:“孩子们叫我‘知心姐姐’,我也想用更加、全面、优质的司法保护为受伤的孩子撑起一把伞、给迷途的孩子点亮一盏灯。”
二十多年来,她们用自己的热心、爱心、真心,关注青少年成长,今后也将继续把“知心姐姐”的法治大爱精神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