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租户的朋友、一个是房东,原本和气的双方,却因会车时的一言不合,引发一场案件……
周立和李银因为做物流生意相识,李银在六合租了一块场地存放货物,周立偶尔给李银送货。这天,周立给李银送完货后相约一起吃饭,酒足饭饱后已是凌晨时分,同行未喝酒的朋友预开车送几人回家。
车行至仓库门口的巷子与正拐进巷口准备回家的房东相遇。巷口较窄,但谁都不愿后退一步,眼见僵持不下,周立便下车交涉,一言不合吵了起来。李银下车查看发现是房东后,本想着都是熟人相互退一步,谁知双方都在气头上,谁都不愿。
一个没拉住,周立伸手往房东的脸上打了几拳,房东顿时就流了鼻血,于是报警。经鉴定,房东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事后周立向房东赔礼道歉并赔偿了相关费用。
经审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周立提起公诉,公诉意见被法院采纳,周立被依法判处刑罚。
【检察官说法】
一言不合把别人打成轻伤二级,自己也受到了处罚,这真是冲动的代价。本是一件小事,如果当时双方都能彼此谦让,互退一步,结局将会大不同。检察官在此提醒,冲动是魔鬼,不管是马路新手还是老司机,都要文明驾驶,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如遇到问题,应当保持理性平和、冷静克制,三思而后行。(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