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份干货满满的反馈报告中,我感受到检察机关满满的诚意。”近日,江苏孚佑律师事务所律师纪慧收到了一份整整11页的《对认罪认罚工作听取律师意见的反馈》。这份文档是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在集中听取16位律师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意见建议后,提供的“售后”反馈报告。其中,纪慧提到的“控辩双方协商不平等”问题,不仅在会议上得到答复,也在反馈报告中化身书面“承诺”。
日前,苏州市检察院举行了一场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主题的检律座谈会。会上,律师们不留情面地“吐槽”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使检察机关直面制度运行中的疑难问题。
“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见证,检察官和律师的沟通应该更加深入”“每个量刑情节和幅度都应细化,并给出理由”……该院认为,律师们看似“槽点”的意见建议,其实是极具含金量的矿石。但如何提炼意见建议的“含金量”,将“吐槽点”转化为案件质效的“提升点”,成为摆在苏州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苏州市检察院将律师们提出的40多条意见建议归纳整理为思想认识、办案规范、制度质效、操作协作四个方面,一共22个问题,由部门负责人认领专项问题,并结合办案实践,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分析。通过逐一跟踪、梳理律师们的意见建议,苏州市检察院对所有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形成一份反馈报告。
针对律师提出在办案节奏加快的情况下如何保障控辩协商质量的问题,苏州市检察院要求检察官加强与律师沟通,主动听取意见、交换观点。同时也建议律师从提高效率、进一步保障嫌疑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在3天内提供辩护意见;可能适用普通程序的简单案件,在7天至10天内提供辩护意见。
据了解,苏州市检察院把本次会议作为一个检律“约定”,此后将再次邀请这16位律师当面反馈报告执行情况,切实推进检律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