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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治检心得]姚文武:强化司法办案 提升治理能力
2021-04-08 09:0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检察机关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扎实持续抓好司法理念更新,以高质量司法办案提升检察治理效能。

  要深刻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最高检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的各项检察工作政策;要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整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请示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要深刻把握检察工作人民性,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全面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治建设中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要培育检察干警司法为民情怀,在司法办案中体现司法温度;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月内结果或过程回复”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公益损害、侵犯人权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要深刻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内外监督,既监督他人公正执法司法,也切实抓好自身规范文明司法,既强调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也注重避免对案件降格以求的情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深刻把握检察工作系统性,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蕴含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内容,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要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理念,不仅要办好案件,还要通过法律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提出立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等,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领全社会尊崇法律、信仰法律,增强法治意识。

  (作者系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姚文武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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