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现在这条河多干净呀,来这里休闲散步的街坊邻居也多起来,还能看到成群的鱼儿欢快跳跃……”日前,看到专程前来回访昌溪河整治情况的检察官,江苏省宜兴市和桥中学王老师指着沿街美景兴奋不已。
2020年5月,宜兴市检察院通过筛选“12345”政府服务热线1300余条涉河道投诉举报信息发现,涉乡镇河道投诉举报信息802条,集中反映乡镇河道存在垃圾杂物漂浮、水生植物泛滥、水体黑臭等问题。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卫星定位、无人机巡航、分组实地勘察等方式,对群众反映河道的具体问题认真核实,确认存在问题,症结便是水葫芦、水藻等水生植物集聚。
“水生植物不仅堵塞河道,枯萎腐烂后更会使水体富营养化,污染水质,严重影响河道水域生态环境。”承办检察官说。
经评估研判,宜兴市检察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属地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导各责任单位对垃圾、水生植物填堵河道及水体黑臭等问题积极履职。同年8月,该院收到相关责任单位检察建议回复,4条乡镇河流河道整治完成。
辖区内其他河道是否有同样的问题?宜兴市检察院延伸工作触角,对全市215条河流进行“地毯式”摸排,发现还有30余处河道存在水葫芦、水藻等水生植物聚集的情况,有的已堵塞河道。
因该问题涉及多个部门,且职能交叉,2020年11月,宜兴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主要包括建立“协调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5个机制12项内容。
该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主动与市河长办、职能部门、当地镇政府等沟通联络,并制发限期整改检察建议,同向发力,联动督察,精准整治。
2020年11月以来,涉河道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水葫芦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河道整治基本完成,设置拦截设施20余处,打捞水葫芦等水生植物7000余吨,河畅、水清、湖净、岸绿、景美的画卷徐徐铺展。
“自从与检察院‘联手’监管后,水变清了、岸变绿了、景变美了。”看着河湖治理日渐规范,徐舍镇副镇长、鲸溪河河长陈俊杰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肯定。
专项整治行动获得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宜兴市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欧阳华的关注,“生态环境美,老百姓生活才会更美。2018年以来,宜兴市检察机关围绕当好生态环境‘守护者’,通过办理案件,在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值得肯定。”他赞叹道。